中国版权保护现况剖析

  版权,在中国也叫着作权,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法对自已创作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享有某些专有权利。广义的版权,还包括图书出版者、艺术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版权产业,指与复制、发行、传播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有关的行业和收集、储存与提供信息的信息产业。

版权贸易日益活跃

  据国家版权局统计,2002年中国出版社进行版权贸易11517项,是中国进行版权贸易数量最多的一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齐相潼在谈到中国的版权贸易时说,目前从中国版权贸易的整体来看输出较多,2002年共1317项。有统计数据显示,引进版权最多的国家和地区,美国第一,共4524项;英国第二达1821项;韩国第五,法国第六。版权贸易在中国越来越受各个出版社重视。齐表示,这两年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出现了好的形势。加入WTO 后,中国除了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方面,要遵守WTO 的规则外,还必须履行生产与保护方面的原则和应用。

  前年《中国国家地理》杂志首次把这本中国本土杂志的版权卖到了海外。日本版在日本发行后,目前月销量达4.9万册,每月仅固定版税收入就达到2.5万美元。此前,该杂志中文繁体版已在台湾地区发行,一个具有实力的合作者是中国本土杂志在境外发行成功与否的基础。《中国国家地理》对合作者的选择有自已的独特标准。在台湾地区,他们选择的是老资格的「牛顿出版集团」,对集团拥有大大小小十数家出版公司,有成熟的销售市场杏自已的发行渠道,还有富经验的编辑队伍。在前来谈判的出版机构中,该集团的「出价」并不是最高,但最终还是取得了杂志的?臧嫒āH欢?谌毡荆?又镜南?凼墙?胧榈甑南?巯低常?朐谥泄?幌嗤?S谑恰吨泄??业乩怼费≡窳搜侵薜乩沓霭婀?菊庖豢缧幸档幕?埂?/p>

  《中国国家地理》版税包含三部分:商标使用费、版权费和服务费。版税收入采取浮动式的模式,杂志日文版以2万册为起点,中文繁体版以3万册为起点,每月固定版税为2万美元,超出部分提取5%的版税及广告分成,以后每增长一万册,增加一个百分点,增长到12%就将点数下调。横向比较,该杂志版税收入的固定部分处在较低水平,但浮动部分有可能给双方带来可观收益。在这一系列版权买卖的过程中,对版税收入的讨价还价并不是最艰难的过程,而对该杂志终审权的谈判却往往要经历几个月之久甚至更长时间。由于一些西方国家对人类文明史,特别是中国文明褚和认知存在一定误区,掌握杂志的终审权成为《中国国家地理》是否能以一本完整的中文媒体形象落地的关键。最终,合作方都承诺《中国国家地理》将保持编辑上的终审权,文章除了可以根据当地的语言习惯进行修改外,其他将遵循杂志的原貌。

  《中国国家地理》版权的出售为中国杂志经营开创了一个独特的商业模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负责人认为,该杂志在内地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注册版权并成功经营,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出版业逐步与国际对接的今天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法制建设稳步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版权保护特别是版权法律制度基本上是空白。1990年9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改变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版权保护方面长期没有专门法律的局面。此后,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电脑软件保护条例、关于惩治侵犯着作权的犯罪的决定等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的颁布实施,不仅构筑了中国版权法律制度的基础,而且标志着现代版权法律体系已逐步成型。

在版权法律制度逐步完善的同时,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1995至2002年全国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收缴侵权盗版制品1.97亿件,受理案件18654宗,其中结案17997宗,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中外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002年10月25日,全国性反盗版组织-中国版权协会反盗版委员会在京宣告成立。中国版权协会反盗版委员会的成立,显示了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坚决履行承诺的决心。1998年,全国版权局长会议正式提出在全国建立反盗版组织的工作方案,近5年来,全国已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一些地市建立了反盗版组织。

  新着作权法实施以来,网络着作权、网络相邻权、电子产品加密措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等着作权案件大量涌现。去年3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辞海》盗版商李渭渭、哈翎向辞海编辑委员会和上海辞书出版社赔偿人民币50万元。此前,这两不法书商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李渭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哈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刑事处罚后,辞海编辑委员会和上海辞书出版社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遂作出一审民事判决。

  前年10月,韩国FinalData 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版权局投诉,称新浪公司通过信息网络侵权传播其享有着作权的电脑软件FinalData1.0。北京市版权局展开调查后认为,新浪公司确实违法,应停止侵权传播电脑软件行为,并处罚金人民币5.7万元。新修着作权法和软件条例明确界定了对通过讯息网络侵犯着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互联网上的作品传播必须合法。2003年美国《化学文摘》被侵权案,也是一宗未经权利人许可,故意破坏技术保护措施的新案。地方版权区在接到权利人投诉后,迅速采取行动,制止了侵权人的违法行为,并对两名破坏技术措施的侵权人予以处罚。

版权机构有待突破

  中国已成立规模化的版权代理公司,全方位代理版权。在版权贸易的法律服务中,中国承诺:允许外商、外国法律事务所在华成立代表处,从事盈利性活动。商标和专利的代理已纳入司法部律师的代理活动中,中国只保留版权贸易行政审批权,即成立涉外版权贸易机构要行政审批,但从事版权贸易的单个项目,各出版社都可做,包括外国代理机构。

  目前,中国经国家版权局批准的版权代理机构共28家。但由于代理范围狭窄、人才匮乏、经济效益差,加上国外机构的介入和国内出版社版权部门参与竞争,令中国的版权代理机构危机重重。其生存状况仍不容乐观。目前28家版权代理机构均属国有体制,经营范围狭窄,其中23家代理机构以图书版权代理为主,代理范围狭窄。除中华版权代理公司等几家成立较早的代理机构外,其余多数仅向作品使用者提供版权法律谘询,代理收转版权使用费和图书代理等基础服务,能够提供诉讼代理,调处版权纠纷的很少,而这些代理机构的经济效益普遍不容乐观。据业内人士透露,大多数图书代理机构处于亏损境地,有的甚至已名存实亡,只有个别几家收入和支出刚刚可以持平,少的几家保持微利。

  加入WTO 的现实,无疑使中国参与版权贸易的局面有所改变,但亦增加了人们对这些版权代理机构未来的担忧。一些有条件的国外代理机构、出版公司、律师所,纷纷抢滩中国,设立代表处。尽管国家版权局至今未批准任何国外机构从事涉外版权代理,但这些机构仍以谘询、策划等方式从事国际版权代理。一些未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也未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版权代理个体户,包括一些熟悉海外出版情况的文化公司和「海归派」也有涉足;国内一些有实力的出版社纷纷专门设立版权部、对外合作部或国际合作部,收集整理选题讯息、洽谈签约、办理合同登记、制作销售报告、收汇等,令本已面临生存危机的版权代理机构雪上加霜。

  如何改变中国版权代理机构的生存现状,提高中国版权代理机构的竞争力?业内有识之士指出,随着出版专业分工越来越细,众多出版社更愿意集中社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出版产业,而把版权的引进和输出交给专业版权代理机构做。同时,越来越多出版社将目光投向海外,引进海外优秀出版物和先进的经营理念,把中国优秀作品推出去的情况下,代理机构可利用人才专,信息快,经验多,联系广等优势,为出版社提供专业、优质的代理服务。作为版权代理机构更重要的是加强人才建设,拓展业务范围,开拓电脑软件、美术摄影作品、实用艺术品的版权代理市场,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业内人士还提出大胆构想:改造现有的版权代理公司,无论国有还是私营,统一进行重组更新,转变机构,培养,广招人才,才能建立起有中国特色,有一定规模,具备全方位代理能力的代理公司。

[时间:2006-09-22  作者:佚名  来源:印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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