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登上纽约时报网站(Nytimes.com)的英国读者,若想点击标题为“英国恐怖攻击细节浮现”(Details Emerge in British Terror Case) 的新闻,恐怕会失望而返。
映入眼帘的并非期待中的新闻文章,而是以下信息:“根据法律顾问的建议,本文无法提供英国Nytimes.com读者。此乃遵照英国法律禁止在审判前公开不利于被告之信息的相关规定。”
纽约时报采用目标性广告的技术,阻挡英国读者进入文章页面。此举也凸显了新闻网站所面临的一项共同问题:如何避免触犯不同地方的出版法规。
纽约时报公司副总兼助理法律顾问George Freeman表示:“我想我们必须就个案的条件来判断,但我们面对的是一个,虽然没有宪法保障之言论自由,仍拥有自由媒体环境的国家,因此我们的立场是,尊重该国的法律。”
牛津大学的网络治理与标准教授Jonathan Zittrain表示,限制信息符合整个互联网的潮流。他指出:“多年来,科技能在互联网创造出一种地理区域形式的认知,已逐渐被接受—它们或许不是百分之百有效,但已能产生足够的效应。甚至有人认为,国际法庭也许该认真看待这些(网络)效应。”
纽约时报在上周末也决定不在英国发行的实体报纸、新闻通讯社和文件数据库提供该篇报道。但网络涉及的主题更复杂。
纽约时报的网络版副主编Richard J. Meislin表示,技术上的障碍,已经通过时报网站的广告技术克服。该报已能识别使用者的IP,并发送目标性广告,当然也能借此提供特定的编辑内容。只需花上几小时编写程序。
纽约时报主编Jill Abramson表示:“拒绝任何读者看到某篇报道总是令人不快,但这总胜过完全不在网络上刊登。”
[时间:2006-09-01 作者:未知 来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