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食品包装材料加工标准

    针对此次“保鲜膜之争”的政策缺失,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包装资源利用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以及环保专家董金狮,邀请他们解读食品包装材料加工标准,确保在政策源头阻击食品包装安全隐患。

    据国家质检总局介绍,我国曾于1988年和1994年先后制定了3个与PVC保鲜膜有关的食品包装材料加工标准,只要按照这些标准生产的产品就可用于食品包装。这3个标准分别是1988年制定的GB9681-88《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1994年制定的GB4803-9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以及2003年制定的GB9685-200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

    在GB9685 -2003 这个标准中列举了10种增塑剂,DEHA(应为“己二酸二异辛酯”。在采访中,董金狮表示,资料显示,DEHA于1998年在日本与农药DDT、666等67种物质就一起被列为“可疑物质”。

    而对于国家质检总局要制定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国包装资源利用委员会认为,应该在标准中对氯乙烯单体含量、增塑剂的使用要求以及保鲜指标等加以规定。目前PVC保鲜膜主要是参照《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而这个标准是笼统的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并非针对PVC保鲜膜的标准。中国现行适用于PVC保鲜膜的国家卫生标准中规定VCM≤1.0mg/kg(GB9681-1988,《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在GB9685-200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的20类64种中国容许使用的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用助剂中不包括DEHP和DEHA。最终检查的结果,尽管VCM含量没有超标,而食品用保鲜膜使用DEHA增塑剂的现象却成为最重要的不合格指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李传卿表示,目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已研究制定了食品保鲜膜中DEHA的检测方法,质检总局近期将把它作为国家标准颁布。而目前3C认证的出台也将为食品包装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和支持。

  相关链接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标准 UDC 613.29:678 .743.22.067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1—88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成型品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配以无毒或低毒的增塑剂、稳定剂等助剂制成的食具、食品包装容器、食品工业用器具和饮料、低度酒的密封垫片(圈)。

1 感官指标
  无异臭。

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下表。
项   目 指   标
氯乙烯单体,mg/kg        ≤ 1
高锰酸钾消耗量,mg/L  60℃,0.5h≤ 10
蒸发残渣,mg/L 4%乙酸,60℃,0.5h  ≤ 30
20%乙醇,60℃,0.5h  ≤ 30
正己烷,20℃,0.5h 1) ≤ 150
重金属(以Pb计),mg/L  4%乙酸,60℃,0.5h  ≤ 1
脱色试验 阴性
浸泡液 阴性
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注:1)不接触油或油脂食品的制品可以不控制此项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8-08-10批准 1989-06-01实施 GB 9681—88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防疫司提出。
  本标准由杭州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时间:2006-08-0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包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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