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包装公司被没收非法财物;罚款2万元

  近日,上海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因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没收非法财物并罚款2万元。

 

  据金融界了解,2024年6月17日下午,本机关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松江区北松公路6255号A幢的上海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现场发现该场所正在烫金、激凹印刷“冰希黎”字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共计212个,现场发现当事人未能出示《印刷经营许可证》,涉嫌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现场电话请示大队负责人并经批准,对上述包装装潢印刷品212个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开具《调查询问通知书》,并向当事人发放行政执法公开告知书。公司副总经理李佳安在现场见证检查全过程,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

 

  该公司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构成了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违规行为。对当事人的行为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为没收“冰希黎”包装装潢印刷品212个及罚款人民币2万元。

[时间:2024-07-29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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