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
4月29日消息,东莞市鸿实印刷有限公司因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被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罚款1万元并没收非法财物。
根据公告内容,东莞市鸿实印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经过进行详述。
东莞市鸿实印刷有限公司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违规行为。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结合《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四部分印刷市场第1序号违法程序轻微的规定,东莞市鸿实印刷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并没收非法财物。
[时间:2024-05-06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