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将有明确规定

过度包装

   据央视新闻报道 为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服务企业标准化工作,给优化企业标准化工作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出台《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36条,主要包括总则、企业标准的制定、企业执行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化促进与服务、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企业标准定义、企业标准化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在企业标准化促进发展中的任务等;企业标准的制定部分主要规定了依标生产、企业标准制定的原则、制定程序、知识产权、联合制定企业标准、试验方法和编号规则等;自我声明公开部分主要提出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和时间、公开渠道等;促进与服务部分主要提出了促进企业标准化工作和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的要求;监督管理部分主要规定了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范围、方式、内容以及处置措施等。
 
  《办法》规定,企业标准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信息披露,提升市场透明度。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主要有三点考量。一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推荐性标准是综合考虑科技发展、社会消费水平等各种因素制定出来的,符合或者接近广大消费者的心理预期与常规定位,低于推荐性标准应该让消费者知情。二是通过要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明示其指标情况,充分保障消费者选择权。三是企业是微观高质量发展的主体,通过该项规定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
 
  《办法》首次明确要求公开限制过度包装商品的包装标准,明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其产品包装物所采用的包装标准,为强化社会监督,制止商品过度包装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强化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企业标准监管制度,有针对性地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时间:2023-09-11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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