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规落地 茶叶过度包装最高可罚10万元

过度包装

  随着新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于今年9月1日实施,对茶叶包装层数、外包装体积以及茶叶礼盒内部的空隙率等都做了强制性限定。日前,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以及大连标准认证研究院、大连市茶业协会工作人员一起走访市场,检查新规落地实施情况。

  在新天百大楼茶城的骏眉中国、澜沧古茶、中朴茶业等店内,监管人员随机检查了茶叶包装,看是否存在违规包装的情况。“新规已实施,厂家对这方面也特别关注,近期厂家把一些可能过度的包装都收了回去,以免出现违规情况。”一茶店老板表示。

  什么样的包装是过度包装,大连标准认证研究院标准化事业部负责人王细凤在现场进行了演示性讲解。“首先看茶叶外包装层数,国家规定不能超过四层,不过半开盒、手提袋不算在外包装里。其次看空隙率,像100克茶叶包装盒内空隙率不能大于30%。再就是看包装成本,所有外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大连市品牌茶叶外包装,在层数方面控制得比较好,多数厂商都了解新国标,并在国标发布到实施的两年过渡期内逐渐修正自己的外包装至合规。但在空隙率方面有的不经意间就超标了。据了解,空隙率有一个计算公式,公式里涉及销售包装体积、内装物体积、商品空间系数,由于算法比较复杂,有的人还未完全掌握。不过如果一个大大的礼盒里面装着很少的商品,这样的基本上都是空隙率不合格。

  大连市茶业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刘旭波说,前期大连市茶业协会跟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全市大型茶城进行了抽检和调研,“发现的一个问题是,个别消费者在购买茶叶时,会主动要求商家搭配高档礼盒,造成过度包装。”她呼吁茶叶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反对浪费,崇尚节约。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处处长赵爱东介绍,下一步大连市将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茶叶过度包装治理,并依法依规对茶叶生产、销售企业违法过度包装的行为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八条,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05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循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时间:2023-09-08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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