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337调查”重创之后,中国墨盒迎来柳暗花明。据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第8296号文,宣布此前授权的爱普生ZL95117800.8中62项墨盒专利权全部无效。
中国墨盒迎来转机
在此之前的“337调查”,由于多数中国企业最终放弃应诉而被彻底驱逐出美国市场。据相关资料统计,中国墨盒90%出口海外市场,其中50%销往美国。“337调查”无疑对中国墨盒是毁灭性打击。
多数中国墨盒企业被驱逐出美国市场之后,笼罩在国内墨盒企业头顶的是一片阴云,这些企业中,有的已开始收缩工厂生产线,准备退出市场;另一些企业尽管试图转向国内,但是由于此前在国内市场没有任何基础,也被认为是凶多吉少,难有作为。
爱普生62项墨盒专利权在国内市场被宣布无效,这让国产墨盒企业重获生机。“这一消息,让极度低迷的中国墨盒企业出了一口恶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产企业负责人称,“将垄断专利扔进了垃圾箱,此举为中国耗材业营造出良好的竞争环境,也给那些为了制造垄断的公司敲响警钟,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耗材业生存与发展环境会越来越好。”
据悉,“337调查”之后,中国墨盒企业反过来在本土市场加大了对爱普生专利进行无效申诉的力度。“这桩专利案之后,还有几桩中国企业告爱普生的案件也正在审理之中。”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一位负责人称。
本土反击战告捷
据介绍,ZL95117800.8是爱普生于1995年9月16日申请的“墨盒、喷墨记录设备、供墨系统及方法”专利,共有62项专利权,2002年9月11日被正式授权。
“初一看,这62项专利权主要保护的是密封出墨口的漏斗形密封件,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秘书处当时就接到不少企业的投诉。”7月6日,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秘书处秘书长龚滨良向本报记者透露,“接到投诉之后,我们立马聘请有关专利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62项权利要求保护内容进行全面取证分析,发现其在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方面,存在程度不同的问题,62项权利要求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之相关规定。”
2004年4月18日,龚滨良作为无效宣告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对95117800.8号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历经两年多的取证、答辩和口审,时至今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终于发出第829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ZL95117800.8专利权全部无效。
“没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的专利最终不会授权。”龚滨良说,“对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某一技术特征,当其出现含义不确切、明显错误或与其它技术特征相互矛盾或抵触时,应当结合该权利要求的上下文并借助专利说明书和附图进行推断和理解,而专利实质审查过程中所提交的意见陈述书中记载的内容不能作为修改和解释的依据,且只有在所推断和理解的结论可得到说明书和附图唯一正确和合理的解释时,才能认为该权利要求所界定的保护范围是清楚的,否则,则认为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
据介绍,在爱普生等国外耗材巨头的众多专利中,被正式授权又遭推翻的,这是第一次。
纳思达亦受鼓舞
遭遇“337”大棒,海外市场接连受挫,中国墨盒终于在本土反击战中首次告捷,爱普生62项专利权无效被看做是中国墨盒的另一种胜利。“在这个时间的中国墨盒的这种胜利的确很鼓舞人心。”一国产墨盒负责人称,“尽管爱普生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既然遭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否认,即便再次诉讼,最后胜诉的几率也很小。”
正在美国与爱普生就“337调查”打官司的国产企业纳思达得知这一消息也倍受鼓舞。“这对所有的国产墨盒企业都是一个好消息。”纳思达一位高层称,“我刚才还跟我们美国的律师通过电话,我们对这场官司充满信心,纳思达绝不会在最后关头败下阵来。”
据最新消息,纳思达同爱普生已完成第二次“交手”——双方第二轮证据交换已完毕。这位高层还透露,预计到7月底,纳思达和爱普生之间的这场官司将会有个初步的结论。
附:爱普生95117800.8专利要点
喷墨式记录设备的墨盒包括:在墨盒中形成一室的壁;供墨口延伸穿过该室的一壁,允许油墨通过该室流出;在供墨口的内安装漏斗形密封件,其有:尺寸足于接合供墨口的宽的端部;尺寸小于供墨口的窄的端部;穿过漏斗形密封件的通孔,其有尺寸大于供墨口的尺寸的宽的端部和尺寸足于接纳喷墨式记录设备的供墨针状体的窄的端部,该通孔弹性地紧靠在供墨针状体的外周界面上,供墨针状体插入供墨口时,漏斗形密封件容许油墨只从供墨口流动到供墨针状体。此发明还提供将油墨输出到记录媒体上的喷墨式记录设备和用于将墨盒装到喷墨式记录设备的供墨针状体上的系统。
[时间:2006-07-11 作者:佚名 来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