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废水,广东一印刷厂被罚30万元

排放水污染物

  近日,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一印刷厂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对涉案当事人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这也是今年禅城区首宗因环境违法实施的行政拘留案件。
 
  2022年8月8日,有群众反映南庄镇罗格永光工业区出现红色水体,镇生态所随即组织开展溯源调查。经查,佛山市禅城区某印刷厂的经营者付某某将未经处理的红色印刷废水直接倾倒在洗手间,导致外围水渠、厂外下水道以及沙井出现红色水体。
镇生态所在上述位置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样品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指标均超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将该案移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进行处理。目前,该案当事人付某某已被实施行政拘留。
 
  镇生态所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将紧紧围绕全镇发展大局,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继续以“优服务、强监管、严执法”为主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部门联动作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全镇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时间:2022-12-23  来源:南庄镇生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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