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商品过度包装倡议书
为倡导理性消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全市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经销商共同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议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贯彻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等相关规定,食品包装成本不高于产品销售价格的20%,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使用贵金属和红木作为包装材料,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包装不超过三层。
二、倡议商品包装生产企业要开发简约、易回收、易处理和易降解的包装新材料,积极推广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新技术、新设计、新工艺,推动实现包装再利用和循环化,自觉抵制生产外表奢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商品包装。
三、倡议经营者在营销活动中不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行为,必要时可根据商品特性提供简约实用的销售包装,不对商品另行过度包装,不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倡议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着重关注商品内在品质,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和简约适度包装的产品。鼓励购物时自带购物袋,减少包装物的消耗及其造成的污染。
文明是一种习惯,节约是一份责任,请大家从自身做起,从拒绝过度包装做起,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简约的生活方式,共同为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时间:2022-11-18 来源: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