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一批与深圳人密切相关的新规将正式实施,其中包括《深圳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已于本月前日起施行,该条例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离岗创业、在职创业或者到企业兼职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提出创新产品准入制度,对于国家、地方尚未制定标准但符合国际先进产品标准或者规范的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允许通过测试、试验、试点等方式开展先行先试。 同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旨在为推动深圳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该条例禁止在国家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制定外商投资准入的限制或者禁止性措施。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深圳重点发展领域,如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进行投资。
同一日实施的还有《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该条例提出,设立数据交易平台,探索开展数据跨境交易、数据资产证券化等交易模式创新。
[时间:2022-11-03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