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提出的“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发了“易货师”“报刊业务员”“集邮业务员”“邮政市场业务员”等21个职业(工种)技能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8月1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单位,电子邮件发送至biaozhunchu@cettic.gov.cn(邮件主题标明:国家职业(工种)技能标准公示反馈,同时请在邮件中标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1.易货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报刊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3.集邮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邮政市场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5.调饮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6.广播电视天线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7.广播电机线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8.计量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9.建筑幕墙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0.商业摄影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1.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2.芳香保健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3.宠物健康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4.宠物驯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5.宠物美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6.全媒体运营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7.酒体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8.制帽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9.内燃机装配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无损检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1.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时间:2022-08-03 来源:人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