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出版
7月15日,16届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修订的《办法》专门针对地图的管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版、印刷、展示、登载、销售、进口、出口或者生产、加工未经审核批准的地图和附有地图的各类产品。景区图、街区图、公共交通线路图等依法不需要审核的地图除外。
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应及时提供地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办法》明确,广州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支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开展新型测绘工作,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依法应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强测绘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对在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办法》明确了广州市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明确广州2000坐标系为广州市唯一、合法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这有利于解决广州市长期存在的多套坐标系统并存、使用不统一、转换复杂的问题。
《办法》新增了广州要进行导航定位基站的建设、运行及维护的相关条文,明确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广州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制定相关使用、管理规定和制度。如广州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应当定期进行坐标解算,解算周期不应超过一年。
《办法》还新增了应急测绘的相关规定。提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需要,及时提供地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公共地理信息服务平台等测绘成果,做好遥感监测、导航定位、地图制作等应急测绘保障工作。
《办法》建立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动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可以无偿为城乡建设提供相关测绘成果;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和管理,建立测量标志分类保护制度,健全重点测量标志委托管理制度。
根据《办法》,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测绘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不得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项目实行招投标的,招标单位应当依法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测绘单位资质等级作出要求,不得让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中标,不得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中标的测绘单位不得转让、转包中标的测绘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出版印刷未经审核批准的地图
此次修订,专门针对地图的管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提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地图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探索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地图监督管理,提升地图监管能力。
使用地图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版、印刷、展示、登载、销售、进口、出口或者生产、加工未经审核批准的地图和附有地图的各类产品。但是,景区图、街区图、公共交通线路图等依法不需要审核的地图除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查验审图号,如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博物馆、展览展示馆、科技馆等公共场所展示地图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查验审图号。电视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按照规定对播放的节目内容进行审查、审核时,节目内容涉及地图的,应当同步查验审图号。
此外,自动驾驶地图的数据采集、编辑加工和生产制作应当由具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自动驾驶地图制作单位在与智能网联领域有关单位合作开展自动驾驶地图的研发测试时,应当由具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单位单独从事所涉及的测绘活动。
《办法》还强调,要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广电旅游、教育、民政、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时间:2022-07-18 来源:羊城晚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