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童书监管把关 勿让读物变“毒物”

童书

  读书,是人们获取知识、完善自我的重要方法,随着国内儿童阅读需求上升,少儿阅读市场逐渐扩大。然而,部分存在粗制滥造、不良行为诱导、粗俗用语、暴力、篡改经典等问题的童书流入市场,近日被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点名批评,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童言无忌,童书有忌。儿童心智发育尚不成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期。他们喜欢模仿,也容易被不良信息所误导。童书是孩子最早接触、最为亲近的读物,无形之中也成了他们的“老师”。包含负面信息、低俗化内容的儿童读物盛行于世,等同于“毒物”入侵,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影响极大。
 
  出版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第62条规定,出版、进口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儿童图书出版行业要遵守行业规范,做好行业自律,增强责任意识,把住源头,用高品质童书占领市场,自觉抵制出版儿童“毒物”。应落实童书分级阅读制度,细化童书内容标准,不断净化童书出版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法治监管,出版管理部门加强审核,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严查粗制滥造、内容失格等堪称“毒物”的童书,及时下架“儿童不宜”童书,依法处罚违法出版机构,营造童书市场清朗环境。此外,还可发动公众参与监督,畅通渠道,接受投诉举报。检察机关也可对“问题童书”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儿童健康阅读的空间。家长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儿童读物,以确保图书质量,根据孩子年龄选择合适的读物,陪伴孩子一起阅读,对错误认知及时纠正。
 
  把关童书,刻不容缓。绝不能让儿童读物变“毒物”,为童书“消毒”,不是一家的事,只有各方共同发力,当好“守门人”,才能更好地为儿童健康阅读保驾护航。

[时间:2022-06-01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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