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复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
按照《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和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各省级出版主管部门的考核评定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国家新闻出版署确定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等95家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合格;河北新华联合印刷有限公司、东莞中编印务有限公司等2家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因不再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撤销其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称号。
各省级出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企业的跟踪管理,引导示范企业始终坚持正确出版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督促示范企业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生产管理,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扩大优质产品供给;激励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1年11月3日
[时间:2021-11-10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