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元实业集团
为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帮助有购房需求的员工减轻购房负担,实现员工安居乐业,同时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广东天元实业集团制定《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将投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员工购房提供经济支持,缓解员工购房时的经济困难。
制定《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
8月30日,广东天元实业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符合公司《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的特定条件的员工。
2、借款用途:借款系用于借款申请人在工作所在地的城市购买的首套自用商品住房(不含自建房和宅基地建房)。
3、借款金额:公司用于员工购房借款金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超出总额度的申请需待员工借款归还后方可再次借款。
4、借款期限及资金利息:借款申请人借款的最高还款期限为5年,实际还款计划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自公司财务部发放借款之日起算;借款期限内,借款申请人的购房借款利息参照一年期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5、还款计划:根据《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及与员工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还款。
6、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违约情形做出明细规定
广东天元实业是国内领先的快递电商包装印刷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电子标签、塑胶包装、快递封套、缓冲包装等产品。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5.83亿元,同比增长28.25%;实现归母净利润2237.76万元,同比下降30.98%。
本次制定的《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被资助对象为广东天实业或其子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的中国境内员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
就借款事项,广东天元实业与员工签署《借款合同》,明确还款计划,对违约情形做出了明细的规定。
比如,借款申请人在服务期未满5年内提前离职或因借款申请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原因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造成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借款申请人须在办理离职日前一次性付清尚未归还的借款。又如,离职前未能还清所有借款的,广东天元实业或其子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时间:2021-09-01 来源:龙琨好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