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组织实施出版融合发展工程的通知

出版

  国新出发〔2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部署要求,经研究论证,国家新闻出版署启动实施出版融合发展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围绕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引导出版业大力实施数字化战略,系统性推进融合发展,实现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深度融合,巩固壮大网上出版主阵地,为文化强国、出版强国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推动出版业深度融合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在全面规划部署出版业融合发展的同时,以出版融合发展工程为重要抓手,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打造示范样本,引导带动全行业深化认识、提高站位,主动推进、系统谋划,形成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驱动力和有效行动。坚持示范引领、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扶优助强的原则,综合运用绩效评估、资金资助、宣传推广、案例教学、政策支持等多种手段,培育出版融合发展第一方阵。
 
  二、具体安排
 
  出版融合发展工程由系列子计划组成,子计划坚持格局大、步子稳、措施实的原则,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形成品牌、形成影响。2021年,国家新闻出版署优先实施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推荐计划和出版融合发展示范单位遴选推荐计划,同时将研究拓展出版融合发展工程内容,后续公布其他有关子计划,更好地示范带动全行业提升融合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组织
 
  申报单位主管主办部门和所在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扎实做好申报组织工作。要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规范性、数据真实性、内容质量和申报主体的资质条件、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出版融合发展示范单位的,还要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经审核认为符合申报要求的,汇总后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新闻出版署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单位或个人直接申报。
 
  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遴选确定一批具有示范价值的项目。对入选的项目,国家新闻出版署将制发荣誉证书、组织宣传推介和展示交流、协调高校开展案例教学、纳入项目库,并将其作为申报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有关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对入选的数字出版精品项目,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出版融合发展示范单位,将在安排资源对接、委托承担重大项目等方面予以激励。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1年5月7日

[时间:2021-05-21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

黄品青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