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过会:今年科创板过会第101家

杭华股份

  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66次审议会议于8月26日上午召开,审核结果显示,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华股份”)发行上市首发。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01家科创板企业。

  杭华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一鸣、潘洵。这是浙商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3单科创板项目。此前,4月7日,浙商证券保荐的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5月11日,浙商证券保荐的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杭华股份主要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UV油墨系列产品、胶印油墨系列产品和液体油墨系列产品。
 
  杭华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杭实集团、协丰投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杭实集团持有公司50.00%股份,协丰投资持有公司5.33%股份,合计持有55.33%的股份。2018年3月26日,杭实集团和协丰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杭实集团和协丰投资对公司形成共同控制,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杭州市国资委持有杭实集团90%股权,为杭实集团实际控制人;协丰投资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控制人。
 
  杭华股份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的股数为800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杭华股份拟募集资金3.83亿元,其中2.04亿元用于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1.29亿元用于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审核意见
 
  1.请发行人结合主营业务技术上来源于第二大股东TOKA,市场上受制于与TOKA之间的市场分割协议安排,在基础材料的采购方面依赖于TOKA,在管理上有赖于TOKA提名的总经理,进一步说明若出现TOKA退出的情形,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运营及持续经营能力。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全面梳理包括公司治理在内的招股说明书特别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的内容,并完整、客观、充分地披露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3年向TOKA购买UV油墨及其核心凡立水相关技术的内容,以及发行人现有技术的形成与TOKA之间的关系;(2)在发行人与TOKA之间的市场分割协议有效期过后,或者TOKA因为各种原因终止市场分割协议安排,是否存在TOKA产品进入发行人市场从而影响发行人市场销售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时间:2020-08-27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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