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外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今年7月23日起施行。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本次修订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提高了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开放水平。与2019年比,全国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压减比例17.5%,还有2条部分开放;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压减比例18.9%,还有1条部分开放。
2020年全国版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相比2019年取消了七条,放松了两条,大体可以分为四类。一是部分领域开放时间表提前执行。二是一些自贸试验区已经先行开放的领域被推广到全国。三是对于部分以往虽然没有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开放过,但是外国投资者希望扩大开放的呼声比较高的领域,有关部门经过评估认为开放风险可控,在监管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新版负面清单中取消了相关限制。例如在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四是进行了一些技术调整。
[时间:20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