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兴印刷
鸿兴印刷集团发布公告,于2020年4月3日,按照新吴区政府及无锡市政府相关土地规划要求,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鸿兴包装与无锡当地行政管理机构订立土地征收协议,据此,无锡当地行政管理机构将征收而鸿兴包装将交回被征收土地,而作为代价,无锡当地行政管理机构应向鸿兴包装支付补偿金人民币2.96亿元(可能上调)。
若公司就批准土地征收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召开股东大会,概无股东须放弃投票,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已于2020年4月17日从有密切联系的股东(即C.H.Yam International Limited、鸿大实业有限公司及联合株式会社,合共持有5.64亿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62.1%)就土地征收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取得股东书面批准,代替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土地征收。
[时间:2020-04-20 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