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复制出版物
国新出发电〔2019〕41号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2019年下半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阵地建设,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2019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下半年,国家新闻出版署组成检查组,对天津、河北、广东、广西、海南、青海、新疆等7个省(区、市)印刷复制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称“内部资料”)审批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围绕2019年确定的重点监管内容,按照“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原则,随机抽查了7个省(区、市)的45家印刷复制企业,指导地方管理和执法部门对12家违规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抽查中,河北、广东、广西、海南、青海等省(区)管理和执法部门查处违规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行动迅速、落实到位,强化了市场管控。
(一)随机抽查企业
检查组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要求受检地区提前提供完整的印刷复制企业名录库,并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二)现场查处问题
检查组对现场发现的证照不上墙等问题,及时批评纠正;对确可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当地管理和执法部门现场取证并限期办结案件。
(三)组织反馈座谈
检查组在抽查后召开工作反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反馈抽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开展宣传报道
检查组组织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中国印刷杂志、科印传媒、必胜印刷网等媒体参与抽查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曝光监督作用。
二、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
截至12月17日,各地管理和执法部门共对12家违规印刷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兼营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经营活动(3家)
1.河北保定耀华纸塑包装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其他印刷品印刷,擅自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经营活动,且违规印制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其他印刷品。河北省雄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印刷品、违法所得1550元,罚款61420元的行政处罚。
2. 海南三亚文达彩印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其他印刷品印刷,擅自印刷内部资料《法制政府汇编》。海南省三亚市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3. 青海西宁嘉彩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擅自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经营活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违规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委托印刷出版物(1家)
4. 广东广州市恒远彩印有限公司。该公司违规接受非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物《粤之东南》。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其作出没收印刷品1册、罚款103555元、责令停业整顿7天的行政处罚。
(三)未验证印刷委托书、准印证违规印刷出版物、内部资料(8家)
5. 天津梓和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印刷委托书违规印刷出版物《初中必刷题》等。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6. 河北保定永丽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准印证违规印刷内部资料《雄安史事摭编》《八极拳教材》等。河北省雄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局对其作出警告、罚款51000元的行政处罚。
7. 广东珠海市天目通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准印证违规印刷内部资料《真珠报》《珠海公安》等。广东省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8. 广西彩丰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准印证违规印刷内部资料《光明地产(阅光明)杂志内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48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9. 广西南宁市日佳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印刷委托书违规印刷出版物《全程检测》《广西画报》等。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30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 广西新南国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印刷委托书违规印刷出版物《舞台与银幕》,未验证准印证违规印刷内部资料《荷花舞梦》。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11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1. 海南三亚昌达印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准印证违规印刷内部资料《陵中晨曦报》。海南省三亚市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2. 青海平安金彩印刷厂。该厂未验证准印证违规印刷内部资料《生态海东》。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内部资料审批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内部资料是2019年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违规核发内部资料准印证。有的出版管理部门向应由出版单位出版的学术期刊、文学作品核发准印证,有的出版管理部门向无须申领准印证的政府公报、展会演出资料等核发准印证。二是内容审读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含有超出其编印目的的历史、文学甚至宗教方面内容。三是对编印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不严。有的内部资料违规刊登广告,有的编印单位违规将社会公众及无隶属关系和指导关系的行业、企事业单位作为发送对象,有的内部资料印制质量达不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管理和执法部门要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提高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部署,准确把握印刷复制和内部资料管理工作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治理能力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在守正创新中坚定制度自信,推动印刷复制和内部资料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定型、更加成熟。要不断增强工作引导能力,调动各方积极性,构建底气更足、起点更高、格局更宽的干事创业平台,完善治理体系。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青海省新闻出版局要加强行业教育培训,指导督促印刷企业健全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制度。河北省新闻出版局要对违规印刷含有封建迷信等违禁内容的印刷品开展专题整治。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海南省新闻出版局要严格内部资料审批,落实审读制度,提升内部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要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引导印刷业加快升级发展。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对于相关省(区、市)整改情况,国家新闻出版署将适时跟进,督促检查。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19年12月25日
[时间:2019-12-30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