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体系正式进入运行状态

出版物印刷

  金秋十月,硕果累累,印刷行业也迎来了一件利好的大喜事。10月17日,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工作推进会暨政策发布会在京举行。这标志着,从现在起,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体系正式进入运行状态。

 
  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野霏、印刷发行处处长冷文波、印刷发行处调研员张书利、印刷发行处主任科员刘若昕、北京印刷协会理事长张亦、 22家“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以下简称“保障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以及在京出版社、新闻媒体代表等百余人共同见证了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
 
  这是行业的大事和喜事!
 
 
  会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野霏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推进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是深入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全面提升“四个服务”能力水平的内在要求。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体系面临着一系列的考验。对此提出四点意见: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推进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2.牢记初心使命,认真履行服务首都核心功能的保障任务。3.注重转型升级,努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沿着“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的发展路径,加大产品研发、设备改造和人员培训的投入,努力推动出版物印刷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4.自觉从严要求,争当守法经营的行业表率。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处长冷文波主持
 
  《实施意见》划重点
 
 
  为积极配合落实《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指南》,北京市委宣传部随之发布了《关于推动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此次会议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调研员张书利宣讲了这一《实施意见》,并作了重点解读:
 
  ◎坚持保障有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区域协同; 
 
  ◎2020年之前,基本建成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体系;
 
  ◎坚持把服务政治中心放在保障工作的突出位置,划分核心任务和重点任务两大层面;
 
  ◎鼓励保障区外以及新增的出版物印刷企业进入保障区,保持“保障企业”规模动态平衡;
 
  ◎鼓励企业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参加清洁生产审核、参与高精尖发展产业登记、绿色环保技改等支持项目;
 
  ◎打造京津冀出版物印刷协同保障体系,全面激发产业协同发展的活力;
 
  ◎加大印刷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北京市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优进劣退”,每年调整一次“保障企业”名单;
 
  ◎将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体系建设升级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巡视;
 
  ......
 
 
  《管理细则》需明确
 
 
  北京市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主任科员刘若昕在会上宣读了《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该细则是依据北京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推动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对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的动态管理,明确保障工作的责任义务、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则,确保服务首都核心功能类重要印刷品得到持续稳定、优质高效的保障而制定。明确了服务首都核心功能的重点保障任务、停限产期间对“重点任务”的保障以及“保障企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保障企业”名单再公布
 
  会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处长冷文波正式宣布22家“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他们是:
 
  1.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2.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4.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
 
  5.北京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北京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7.北京联兴盛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8.北京顶佳世纪印刷有限公司
 
  9.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
 
  10.中煤(北京)印务有限公司
 
  11.北京科信印刷有限公司
 
  12.北京汇林印务有限公司
 
  13.北京地大彩印有限公司
 
  14.北京金盾印刷厂
 
  15.北京奇良海德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16.北京京师印务有限公司
 
  17.北京强华印刷厂
 
  18.北京博海升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19.北京瑞禾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20.中国电影出版社印刷厂
 
  21.北京通州皇家印刷厂
 
  22.北京尚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开启北京印刷业新局面
 
 
  北京印刷协会理事长张亦在会上表示,长期以来,北京印刷业牢记服务首都核心功能的光荣使命同时也积极贯彻国家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使得行业的发展朝着高质量的方向不断前行。未来,北京印刷行业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协同众多出版社及印刷企业切实为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做好保障。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重点工作: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服务政治中心任务放在服务保障的首要位置,努力提升保障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严格执行《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管理细则》中的各项要求。3.以《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加快企业向绿色、智能、数字、融合化发展步伐。
 
  “保障企业”代表明态度
 
 
  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建作为“保障企业”代表进行了发言。他表示,被认定为“保障企业”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实施意见》和《管理细则(试行)》的发布使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明确了发展方向和升级的路径,树立了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对此有三点想法:1.要坚决完成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任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都要以服务保障为核心。2.要坚决执行《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3.要坚定信心,加速推动企业绿色化转型升级。
 
 
 
  会议期间,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野霏、印刷发行处处长冷文波、北京印刷协会理事长张亦等为22家保障企业颁发了牌匾和证书。
 
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北京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推动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对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以下简称“保障企业”)的动态管理,明确保障工作的责任义务、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则,确保服务首都核心功能类重要印刷品得到持续稳定、优质高效的保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保障企业”是指《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中的印刷企业,其承担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的重点保障任务。
 
  服务首都核心功能的重点保障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包括在北京市出版的“重点出版物”和“其他重要印刷品”印刷任务。
 
  “重点出版物”是指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大主题出版物、重要报纸期刊、北京市中小学教科书等,具体指在京出版印刷的重大选题类图书、北京市中小学教科书和刊期在一个月(含)以内的期刊;“其他重要印刷品”是指其他需要重点保障的印刷品。以上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北京市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印刷品目录》管理。
 
  第三条 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重点任务”,监督管理“保障企业”,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任务”提供服务保障。
 
  第二章 印刷保障
 
  第四条 “重点任务”的确定。
 
  重大选题图书和期刊。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印刷产业促进平台”上完成《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网上备案后,按照本细则第二条的规定,纳入《北京市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印刷品目录》。
 
  北京市中小学教科书。在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印发当季《北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后,纳入《重点保障印刷品目录》。
 
  其他重要印刷品。由委印单位向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包含印刷品目录、印刷时限、保障必要性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纳入《北京市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印刷品目录》。
 
  不在“保障企业”印刷的,不予纳入《北京市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印刷品目录》。
 
  第五条 停限产期间对“重点任务”的保障。
 
  按要求须停产的,根据“重点任务”任务需要,自行启动适度产能,但不得搭车开展非“重点任务”的生产活动;
 
  按要求须限产的,在采取相应限产措施后保留的产能内,须优先保障“重点任务”,当保留的产能全部投入“重点任务”仍不足时,可根据“重点任务”需要增加产能。
 
  无“重点任务”印制需求的“保障企业”严格遵守停限产规定。
 
  第六条 “保障企业”在“重点任务”印制完成后,需在三日内将产品送交北京市印刷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质量检测(其中期刊类产品送检率不得低于10%)。
 
  第七条  承担“重点任务”的“保障企业”可申请一张运输通行证,须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协调解决。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保障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因违法违规受到停产停业处罚时,在整顿合格后方可遂行保障任务。
 
  第九条 “保障企业”须优先保障“重点任务”,当委托加工费不低于《2018版北京地区书刊印刷指导工价》时,一般不得拒绝。
 
  第十条  “保障企业”须遵守国家、行业印刷产品质量标准,确保“重点任务”印刷产品质量。市委宣传部委托北京市印刷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保障企业”进行质量管理,并开展质量管理巡查和印刷产品抽检。
 
  第十一条  市委宣传部每年对“保障企业”组织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对“保障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做到优进劣退。 
 
  “保障企业”考评分数低于60分,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泄密事件的,市委宣传部撤销其“保障企业”资格,同时依据当期“保障企业”认定评审得分排序进行递补。被撤销资格的企业,两年内不得申报“保障企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件:保障企业动态管理评分标准
 
保障企业动态管理评分标准
 

[时间:2019-10-18  来源:必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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