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
2019年上半年部分地区空气质量不降反升,陕西在治霾道路上,探索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铁手腕”,“刚柔并济”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陕西省财政厅下发《关于铁腕治霾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300万元!
2019年7月末,生态环境部召开2019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座谈会,部长李干杰在会议中指出,今年以来,部分城市大气污染严重反弹,尤其是非重点区域问题凸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地区各部门要认清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的严峻性,提前谋划,狠抓责任落实。
治霾是很多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之一。在这一条道路上,陕西探索出了自己的特有“铁手腕”,按照“治理为主、激励为辅、标准统一、公开透明”原则的补助政策是陕西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完善监测体系等的一个有效举措。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铁腕治霾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移动源污染监测能力建设三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给予奖补。
据了解,《通知》的下发也是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促进相关措施实施,持续改善全省空气质量。
《通知》明确,奖补政策按照“治理为主、激励为辅、标准统一、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大气污染治理部分措施和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由省级对各市(区)政府进行奖励。
奖补政策包括三项:
1.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奖补范围涉及全省石化、化工、包装印刷造纸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奖补标准为单个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投资额的30%。
2. 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低氮改造单台设备应不低于100kW或0.143蒸吨。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的方式进行改造,单台奖励不超过60万元;通过整体更换锅炉的方式进行改造,单台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3. 移动源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奖补,涉及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建设。各市(区)新建固定式或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每套奖励100万元。
同时《通知》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每年1月31日前,联合向上级部门报送上年度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奖励资金兑付使用情况和奖励资金申请文件。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汇总各市(区)上报的项目治理完成情况和资金需求,视情况进行抽核。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结果下达奖补资金预算。
[时间:2019-08-21 来源:纸箱微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