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奋出版奖
日前,中国出版协会发布《关于举办第13届韬奋出版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之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引领正确导向,弘扬韬奋精神,表彰和奖励在出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中宣部文件批复精神,中国出版协会决定开展第13届韬奋出版奖评选表彰活动,由中国版协主办,韬奋基金会协办。
本届评选获奖数额为20个。中央在京各出版单位,每家限推荐1名参评候选人;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和各省(区、市)可各推荐2名参评候选人。请按照参评条件和限定名额报送参评候选人及事迹材料,不得超额多报。
参评候选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第十三届韬奋出版奖评奖办法
依据中央两办和中宣部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评奖办法如下:
一、评奖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表彰和奖励在出版岗位忠诚事业、开拓进取、甘于奉献、成绩卓著,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物,以激励出版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促进出版深化改革、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主办、协办单位,评奖间隔时间和获奖数额
韬奋出版奖由中国出版协会主办,韬奋基金会协办。本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数额为20个。
三、组织机构
中国出版协会邀请中宣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和中国出版协会、韬奋基金会领导及业内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和专家组,分别负责第十三届韬奋出版奖的终评和初评、复评工作。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出版协会。
中国版协委托各省(区、市)出版协会、中国出版集团、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中国科学出版集团、中央在京出版社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韬奋出版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四、参评对象
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单位,发行单位,出版科研、教育和外贸单位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均可参评。
五、参评条件
(一)参评人参加出版工作工龄满10年(含10年)以上。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诚信服务,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和声誉。
(三)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出版、发行、教育、科研、版权贸易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和发展繁荣中作出重要贡献,建树卓著,影响广泛。
(四)长期工作在编辑一线,策划编辑的出版物导向正确,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一定的编辑理论造诣,出版实践经验丰富,在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离退休人员不限年龄,其业绩以在职期间为主,可适当联系离退休后的贡献。每届评奖,离退休人员获奖人数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0%。
(七)近3年内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违反《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等出版职业道德行为的人员不得参评。
六、推荐候选人名额和评选程序
推荐和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专家组独立初评、复评,评奖委员会终评终审的方式进行。
(一)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包括中央各出版集团所属出版单位)每家限推荐1名候选人;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和各省(区、市)各推荐2名候选人。请按照参评条件和限定名额报送参评候选人事迹材料,不得超报。
(二)中央在京各出版单位及解放军各出版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按限定的名额和参评条件组织审核推荐。各省(区、市)由省级出版协会报省级新闻出版局,按限定的名额和参评条件,认真组织审核,统一推荐。
(三)评审专家组和评奖委员会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初评结果保留40个名额,复评结果保留30个名额,终评结果保留20个名额,经评奖委员会审定后,在业内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公示后仍符合条件的为最终确定的获奖者。由中国出版协会发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七、奖励办法
(一)评奖结果确定后,由中国出版协会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奖金由韬奋基金会提供),并组织编辑出版获奖者小传丛书,以深入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发挥应有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鉴于获奖者为本单位改革发展做出了优异贡献、获得了荣誉,请获奖者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
八、评奖纪律
(一)评委和专家组成员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参评候选人进行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
(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评审所议内容不得外传。
(三)评委、专家不得营私舞弊,不得接受候选人推荐单位及个人的任何宴请、馈赠。
(四)评委、专家在评选本单位候选人时应回避。
(五)如有违者,一经查明,取消其评委资格。
九、参评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各地区将参评候选人的申报表连同每个参评候选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25份,于2019年7月21日前寄送至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须附拷贝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本(Word文本格式),并将电子文本发到中国出版协会电子邮箱:cbanxie@sina.com(通知、评奖办法和申报表可到中国出版协会网站www.pac.org.cn下载)。评奖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参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不予受理。
十、附则
本办法由中国出版协会负责解释。
中国出版协会
2019年6月10日
[时间:2019-06-12 来源:出版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