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出版物印刷企业:

  中宣部印刷发行局和北京市委宣传部于2018年11月共同发布了《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指南》。按照工作安排,市委宣传部决定开展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认定工作,发布保障企业名单,并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名单内的企业作为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的基本保障力量,必须优先承担重点出版物印制任务。现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北京地区出版物印刷企业,即经营范围为出版物印刷(含兼营数字印刷)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持有北京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副本加盖2018年年度报告章。

  2.承担党和国家重要文件、重大主题出版物、重要报纸期刊、本市中小学教科书、少儿出版物等印制任务。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4.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通过环境标志认证(平版印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清洁生产审核。

  5.服务保障能力较强,主营业务为出版物印刷;技术装备先进,工艺、工序比较完整;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质量管理工作优秀。

  6.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19年2月19日-22日。

  申报地点:北京印刷协会(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10号),联系电话:66037300,13901004055,联系人:张廷海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需每页加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扫描件。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事关服务首都核心功能的大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2.诚实守信,准确填报。各申报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关于申报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申报的通知.doc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19年2月19日

 

[时间:2019-02-19  来源: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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