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印刷行业(北京印刷协会)印刷产品质量能力认定办法

印刷产品质量能力认定办法

  为不断提高北京印刷行业实物产品质量水平及质量管理工作能力水平,满足出版社、读者以及社会对印刷产品的质量充分需求,推动印刷企业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能力创新,开展北京地区印刷产品质量能力认定比较工作。 为保证认定比较工作“科学、公正、公平”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印刷产品推荐、认定项目设立


(一)单项产品认定


1、每年度进行优质产品(一等品、优等品)认定,评定出年度优质产品,年度优质产品颁发优质产品证书;
2、每月度进行优质产品的认定,评定出月度优质产品,月度优质产品出具优质产品认定结果;
3、每年在年度优质产品的基础上推荐部分产品参加中国政府出版奖及中华印制大奖的评选;


(二)质量能力认定项目设立


1、印刷出版物优质产品综合质量能力排行榜;
2、印刷出版物优质产品单色印装产品质量能力排行榜:
3、印刷出版物优质产品彩色印装产品质量能力排行榜:
4、印刷出版物优质产品绿色印装产品质量能力排行榜:
5、印刷出版物优质产品教材印装产品质量能力排行榜:
6、印刷出版物优质产品数字印装产品质量能力排行榜:
7、根据年终评定成绩,参考月评数据(月评数按 10%计入)产生出版单位综合质量能力排名榜。
8、每月度设立优质产品综合质量能力排行榜

 

  二、 认定范围


(一)印刷企业:北京地区印刷企业、北京印刷协会会员单位均可参加月度、年度印刷优质产品认定比较,非北京地区或非北京印刷协会会员参加须经北京印刷协会评定委员会通过。


(二)印刷产品:凡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发行的出版物,或合法手续印制的可在境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如图书、期刊、报纸,其他印刷品如:、包装装潢、单张、商业票据等印刷品均为认定范围。


(三)认定的印刷产品须为认定年本年生产制作的产品。


  三、认定程序


认定比较分为产品认定和能力比较,产品认定委托北京市印刷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质量能力比较由北京印刷协会质量工作委员会依据检测数据确认。


(一)选送单位自行初次审核,选取本单位生产的优质产品参加,产品生产时间以以版权页标注为准,无版权标注的其它产品按生产合同时间为准。


(二)每种产品填写《 印刷产品质量检测认定表》一份,放入样本内;将全部送评产品汇总填写《优质产品送评登记表》,打印一份与样本放在一起;另将《优质产品送评登记表》电子文件随样本一起送至北京市印刷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产品经北京印刷质检站检测后由北京印刷协会书刊评比委员会专家审核通过。

 

  四、印刷产品选送样品要求


(一)图书:单色产品须达到 8 印张(含 8 印张)以上;彩色产品 2 色以上须达到 4 印张(含 4 印张)以上。

 

  (二)期刊:单期期刊达到 4 个印张(含 4 印张)以上;单期期刊未达到 4 印张的,连续 3 期可作为一个送检品种;季刊及双月刊连续两期为一个送检品种。


(三)教材、教辅类产品、数字印刷产品、绿色印刷产品印张不限,版次不限。


(四)其它产品,如:复制书画作品、招贴画、包装装潢、商业票据等印刷品须为印制成品或为最终使用状态。


(五)样品每种一册(套、件)。


(六)送评样品的各项信息数据(书名、书号、出版单位、印制单位、成品尺寸、版印次、印张数等)一律以版权页上标明的数据为准;包装装潢产品、复制书画、广告以订单合同要求为准。

 

北京印刷协会

2018年10月8日

[时间:2018-12-19  来源:北京印刷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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