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印刷重点项目储备和智能制造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印刷创新大会调查

  为筹备好2018中国印刷业创新大会,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开展印刷重点项目储备和智能制造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国新出发[2018]9号),对印刷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印刷创新路演项目、印刷产学研合作优选项目的推荐工作和印刷智能制造发展情况的调查工作作出了部署。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印刷重点项目储备和

智能制造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各有关单位:

  为筹备好2018中国印刷业创新大会,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决定开展印刷重点项目储备和智能制造发展情况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储备三类印刷重点项目

  (一)印刷智能制造示范和试点项目

  1.项目实施单位应是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印刷企业、设备器材制造企业或者印刷互联网平台。

  2.项目须符合《印刷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特征条件》,项目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有关软件需安全可控。

  3.示范和试点项目由项目所在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有关单位组织推荐,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申报单位填写《印刷智能制造示范和试点项目申报书》,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有关单位于2018年8月8日前将项目汇总后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印刷发行司。

  (二)印刷创新路演项目

  1.项目实施单位应是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印刷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或者技术装备研发单位。

  2.项目实施企业具有创新能力、高成长潜力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处于Pre-A轮、A轮、B轮融资阶段;企业有真实的股权融资需求;企业核心团队具有从业经验和稳定性。

  3.印刷创新路演项目由项目实施企业所在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有关单位组织推荐,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申报企业填写《印刷创新路演项目申报书》,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有关单位于2018年8月8日前将项目汇总后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印刷发行司。

  (三)印刷产学研合作优选项目

  1.项目实施单位应是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印刷企业,或者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2.项目是产学研合作取得的有一定创新性,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推广应用前景良好的成果。

  3.申报单位或企业填写《印刷产学研合作优选项目申报书》,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8月8日前将项目汇总后,连同合作相关证明材料、宣传推广材料以及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印刷发行司。

  二、对印刷智能制造发展情况进行问卷调查

  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本地区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和印刷智能制造发展取得一定成果的印刷企业填写《印刷企业智能化发展情况调查表》,并将本地区印刷智能制造发展现状及需求、对印刷智能制造发展的扶持政策及规划、推进印刷智能制造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情况,于2018年7月31日前反馈印刷发行司。

  附件:

  1.印刷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特征条件

  2.印刷智能制造示范和试点项目申报书

  3.印刷创新路演项目申报书

  4.印刷产学研合作优选项目申报书

  5.印刷企业智能化发展情况调查表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18年7月19日

  (联系人:李 军

  电  话:010-83138425

  传  真:010-83138696

  邮  箱:ysfzc@sina.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  编:100052)

 
 
 

[时间: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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