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印刷复制“内资”亮剑滚动督查第二季⑬

印刷复制督查

  为贯彻落实《2018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要点》和第三十一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强印刷复制“内资”阵地建设和管理,提高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经中宣部领导批准,根据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8〕6号)要求,印刷发行司联合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版权管理司、总局质检中心、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等有关部门,按照“聚焦问题、深入基层、办案示范、落实责任”的原则,组成4个督查组开展第二季滚动督查工作。

  6月19日至6月20日,由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梁淳久带队,印刷发行司李军、总局质检中心付东、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张德旺、必胜网郝德颖组成的第四督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就印刷及“内资”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第四督查组随机抽查了通辽今日印刷有限公司、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路新城印务、通辽市科教印刷有限公司、通辽市华兴印刷有限公司、通辽市哲理木民族印刷有限公司、通辽市天元印刷有限公司、内蒙古梦达实业有限公司、通辽宏诚印务有限公司8家印刷企业,对2017年以来通辽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进行了核查。

图为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梁淳久带队检查

  督查发现的印刷企业问题

  1、通辽市科教印刷有限公司

  该企业在未验证印刷委托书的情况下,违规承印期刊《哲理木文艺》《阿拉腾文都苏》。

图为通辽市科教印刷有限公司

图为该企业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图为该企业违规印制的《哲理木文艺》《阿拉腾文都苏》及合同书

  2、通辽宏诚印务有限公司

  据该企业负责人介绍,其未承印过“内资”,但检查组在通辽市局发现了该企业承印的“内资”《通辽职业教育研究》,说明其落实“五项制度”不到位,未完整、真实记录承印情况,且有规避检查的嫌疑。

图为通辽宏诚印务有限公司

图为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印刷经营许可证

图为该公司承印验证登记簿(2017年仅两项纪录)

图为该公司未登记的“内资”《通辽职业教育研究》及准印证

  3、内蒙古梦达实业有限公司

  该企业未按要求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证明,承印“通辽市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支队路政执法七大队文件”(文件头)。

图为该企业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图为红头文件头及合同

  督查发现的印刷业管理问题

  通辽市科尔沁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仍在使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监制”的旧版印刷经营许可证。

图为仍在使用的旧版印刷经营许可证

  督查发现的“内资”问题

  1、审批机关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批准“内资”编印。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内资”《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不应核发“内资”准印证;批准的“内资”《素手春秋》《天骄》,其内容涉及小说、报告文学、散文等方面的内容,应由出版单位出版。

图为“内资”《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准印证

图为应出版的《素手春秋》《天骄》

  2、对编印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把关不严。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内资”《回家做饭》,将客户作为发送对象;批准的“内资”《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等,封面标注了两家编印单位;批准的“内资”《通辽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志》,没有在封面完整标注“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批准的“内资”《后旗教育》存在印装质量问题。

图为“内资”存在的部分问题

  第四督查组将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协调地方相关管理执法部门跟进后续有关工作。

[时间:2018-06-21  来源:必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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