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页近十万美金,史上最贵印刷品的前世今生

印刷品

  世界知识产权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的今天设立,旨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对于出版社来说,版权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版权的英文为copyright,字面上的意思为复制的权力。

  版权与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总是对版权制度不断提出挑战,版权制度也在应战之中不断发展完善。现在让我们把视线转向15世纪的欧洲大陆,本期的【年讲欧洲】,我们的话题从一本《古登堡圣经》开始。

  1、古登堡圣经和铅活字印刷术

  在中世纪末期,城市人口剧增,在城镇生活和工作的商人、艺术家、律师、政府官员、医生或教师对于书籍的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而欧洲的农民大部分都是未受教育的,往后几个世纪也依然如此。但是,部分有远见的贵族开始逐渐认识到,文化教育对于服务于君主和国家的人的职业生涯有多么重要。而对于贵族和神职人员来说,他们的需求自有专业的抄写员给他们制作手抄书。有些城市企业家在印刷术还没有普及之前,就开始着手满足此类需求。

  约翰内斯·古登堡是个出生在美因茨贵族家庭的商人。他刚刚经历了金属镜生意的失败,还被交易人告上法庭。不过因祸得福的是,他从这次铸镜的过程中研究出了作为字母的特别合金和铸造法,并用这个方法建立了一套字母库。

  然后他印刷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古登堡圣经》。

  这部被目录学家称为《四十二行圣经》的拉丁文印刷版,是《圣经》最著名的古版本,当时总共印刷了180部,其中40部印在羊皮纸上,其余140部印在纸上。《古登堡圣经》的出版标志着西方图书批量生产的开始。古登堡发明的印刷方法被称为“铅活字印刷术”。虽然在几百年前,中国毕昇已经发明了活字印刷术,但是在欧洲,他的“铅活字版机械印刷机”确实是一项独立的发明。

  令后人惊叹的是,当时印刷技术和排字艺术在今天看来都几乎是完美无瑕的。比如1457年出版的《圣经·旧约》中的《诗篇》,在牛皮纸上被印成了红黑两种颜色,美观又高贵。此后的三百年间,古登堡的继承人们沿用他的方法打孔、制作模板、铸字和印刷,在审美上也未能超越前人。三年前,在纽约苏富比拍卖会上,每单页《古登堡圣经》的价格近十万美元。

  直到1500年,出版公司已经出版了4万版次的600万册书,比罗马帝国衰亡后西欧生产的书籍总数还多。在16、17世纪,每20秒钟即可印完一整张纸,“效率实在吓人”。

  后来的历史进程证明,古登堡印刷术引起了一次媒介革命:他使得印刷品变得非常便宜,印刷的速度也提高了许多,印刷量增加。它使得欧洲的文盲大量减少。鉴于古登堡这项发明的重要意义,美国学者麦克·哈特在他所著的《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中,将古登堡排在第8位,可见其在人类历史上的巨大影响力。文豪雨果就称印刷术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古登堡的发明三百年后才被新的机器代替,而真正奠定印刷术历史地位的,要从一篇10W+的战斗檄文讲起。

  2、路德的10W+

  真正奠定印刷术历史地位的是以马丁·路德为代表的宗教改革。

  16世纪的欧洲宗教改革,是后来研究现代欧洲诞生的重要内容。教会腐败、教权王权之争、新君主制兴起、资产阶级萌芽等等,原因复杂。不过教会腐败往往被视为第一因素。比如马丁·路德的主要抨击对象就是罗马教廷的赎罪券。

  基督教义认为人有原罪,而作为基督门徒拥有赦罪的权柄。这些门徒的继承人就是以罗马教皇为代表的天主教会,因此拥有赎人罪孽的资源,即有权宣布参加十字军东征的人、到罗马朝圣的人都能够得到救赎。后来的教皇索性宣布不能前往罗马朝圣的人,可以支付相应的费用来获得救赎,并发行代表已经朝圣的文书。这种文书就被称为“赎罪券”。

  这种级别的初始设定,让“赎罪券”拥有了敛财的天然属性。在15、16世纪,教廷因为各种腐败情况开始大肆兜售赎罪券,引起了宗教人士及百姓的不满。尤其是在德国,政治上的四分五裂更方便了教会的剥削,每年流入罗马的财富数额巨大,被称为“教皇的奶牛”。

  马丁·路德表示不服,于是在1517年10月31日,威登堡大学的教堂门口发表了他的第一篇10W+长文《九十五条论纲》。

  其实,教廷腐败的问题并不是这个时候才有的情况。9、10世纪教会的堕落比文艺复兴时期更严重。14世纪的文学家但丁,也在他的著作中把很多教皇写下了地狱。就当时来说,也并不是所有的天主教徒都认为他们的教会陷入了危机,从很多层面来看,当时的教会都在正常稳定地运转着。而14、15世纪发生的大规模弊端运动,如英国罗拉德派、波西米亚胡斯派,都得到有效镇压。各大城市的礼拜仪式、节日庆典也都照常进行。

  为什么是马丁·路德的这次宗教改革运动成功撬动了历史的车轮呢?

  这就要得益于印刷术的推动。

  仅仅两周以后,马丁·路德的战斗檄文《九十五条论纲》就已经传遍全德国,得到了德国贵族和人文主义者的大力赞同和支持;四周后各种译文传遍全西欧。巴黎的加尔文就是受路德启发,出版了《基督教原理》,被日内瓦掌权的改革派认可,在当地治理教会二十三年,使日内瓦成为“新教的罗马”。

  另外印刷术诞生之初以及其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圣经》都是最主要的出版物,让原来只有神职人员可以阅读到的圣经,大量地为一般信徒所获取。而路德所倡导的“每个信徒都可以以自己的方式自由理解和解释《圣经》”的理论,在这个时候又有了强力的支撑。因此,当马丁路德要传递他的宗教改革理念时,只要依靠印刷和贸易路线的发达,他不需要跑到遥远的英格兰就可以传播他的思想了。

  3、审查制度和现代版权制的诞生

  出版印刷诞生之初就反映了其未来的两面性:一方面通过启蒙和普及教育,对现状进行改革;另一方面,当这种技术被国家控制,就成为在广播电视发明之前用来操控人民思想的媒介。

  1469年威尼斯共和国授予书商乔万尼·达施皮拉为期 5年的印刷图书特权。这可能是有记载的最早的出版权授予记录。然而,1501年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公布的诏书中,标志着系统化审查制度的言语出现了:“印刷的艺术大有用处,因为它让实用的、审查通过的书快速流通。但如果我们允许那些无益的书扩大影响,那印刷也可能是有害的。所以很有必要对印刷公司进行彻底地控制,这样,他们就不会引进反对天主教的或者很有可能对信徒们有害的印刷著作”。这种态度的具体体现是公布用来反对路德教传播的禁书书单。

  世俗权威也很快介入到出版审查之中。比如1526年英王亨利八世公布了类似的禁书目录,巴黎及鲁汶的大学也都参与了早期禁书目录的准备。即便是新教也不能免俗。到了1560年,各种形式的书籍审查制度已经在欧洲变得普遍。

  审查制度目的本是为了限制出版,却不经意间催生了版权制度的诞生。

  1556年英国女王玛丽一世批准伦敦印刷商成立书商公司,对于该公司成员出版的图书授予垄断权,但同时规定图书必须送皇家审查,并在该公司注册,方可印刷发行。未经注册,擅自印刷,由皇家星法院惩处。由官府授予印刷商垄断某些作品的出版权,或下令禁止翻印他人已经出版的作品。虽然与作品的创作者毫无关系,但这种对于出版权利的明确界定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原始版权概念的形成。

  4、《安妮法令》

  到了17世纪,随着自由思想的兴起,英国经过资产阶级革命,议会制取代了君主专制,王室授予印刷商的垄断权亦随之废除。而书商和印刷商要求对其印刷的图书给予一定形式的法律保护,于是1709年1月11日下院提出了一项议案,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将图书的印刷发行权授予作者或作品原稿的购买者,这项提案最终成为1710年4月10日生效的《安妮女王法令》。

  18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天赋人权”的口号给版权又注入了新的内容──作品是作者人格的延伸,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维护其人格的精神权利。承认作者既享有经济权利又享有精神权利的1791和1793年的法国版权法,丰富和发展了现代版权概念。

  18世纪,法国大革命期间,在废除了原有的各种特许权,包括出版者的特许权后,在新的著作权制度中突出了作者和作者的权利。在18世纪的德国,以康德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作品不仅能给作者带来经济利益,而且反映了作者的人格,是作者精神外延的观点,导致了作者精神权利的产生和发展,把版权保护制度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随后,强调作者的精神权利就成了大陆法系著作权制度中的一个基本特点,与强调版权的作者财产权利且兼顾出版者利益的英美法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5、我国版权概念的产生

  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制度产生的历史虽然不长,但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日益重视知识产权的立法问题,通过法律的形式授予知识产权所有者以专有权,促使知识产权进入商品贸易中,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各项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也已成为某个或某些经济大国保护本国利益的重要手段。近期爆发的中美贸易战,核心知识产权频频成为热词。

  就版权而言,我国现行的版权起草于1979年,由于牵涉面较为广泛,起草时间长达11年之久。直到1990年9月7日,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于1991年6月1日起实施。版权法实施之前,又颁布了由国务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随着我国陆续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日内瓦公约》等,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缔结Trips协议,我国先后于2001年及2010年对版权法进行了两次修订工作,体现了中国对WTO规则的遵守,也表明了版权保护态度更加明确、意识更加强化。

[时间:2018-04-27  来源:哲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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