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从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开始,增值税改革就一直与减税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过去的五年中,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有效地落实了积极财政政策。2016年新增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和2017年13%的税率与11%的合并,更是直接有效的减税举措。这些年,税收政策与税制改革的充分配合,实现了短期宏观经济稳定目标与中长期税收制度建设目标的有机协调。增值税改革就是其中重要一例。
经济参考报发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文章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是改革的大方向,是增值税中性作用发挥的需要。降低税率可以进一步改善中国的营商环境,同时有助于消费升级和扩大消费。
在正常情况下,增值税税率档次合并的顺利进行需要遵守税率“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由于增值税在税收收入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税率下调势必影响税收收入,影响财政的正常运行。因此,税率下调幅度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稳步推进。
文章分析,增值税税率的选择既要立足国情,又要参考国际情况。在国际上,欧盟成员国与亚太地区的增值税情况有着很大差异。欧盟成员国税率相对较高,税率档次也较多。瑞典、丹麦的基本税率为25%。欧盟核心国家——法国和德国的基本税率分别为20%和19%。欧盟成员国中增值税税率三档及三档以上的有20个,占欧盟成员国的71.42%。亚太地区增值税税率水平总体较低,税率档次也较少。巴基斯坦17%的基本税率处于较高水平。孟加拉国和新西兰的基本税率为15%。澳大利亚、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蒙古、韩国、泰国、越南等的基本税率均为10%。哈萨克斯坦、菲律宾等的基本税率为12%。日本的增值税税率只有一档8%(日本的消费税实际上就是增值税)。新加坡的增值税税率为7%。马来西亚的基本税率为6%。中国台湾地区的增值税税率为5%。设立一档税率(不包括零税率)的有澳大利亚、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日本、哈萨克斯坦、老挝、马来西亚、蒙古、新西兰、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设立两档税率(不包括零税率)的有菲律宾、巴基斯坦、泰国、越南。孟加拉国设立一档税率四档低税率,印度实际上有六档税率,在亚太地区属于极为特殊的情形。
与欧盟成员国相比,中国的增值税税负水平也不算高。但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社会福利的提供与欧盟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而社会福利水平高是高税率的重要前提条件。与欧盟成员国相比,中国的税率档次不算多,但欧盟成员国这么做并不能很好地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作用,本身就属于应该改革的内容。
亚太地区增值税税率水平较低税率档次较少。为了实现“中国制造2025”计划的目标,中国需要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税收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位于亚太地区,制造业的竞争对手主要在亚太地区,应该主要和亚太地区比税负。
考虑到中国除了增值税之外,还有消费税,同等条件下,与不另外征收消费税的经济体相比,中国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应该更低才有竞争力。与亚太地区经济体的税率档次和税率水平相比,中国增值税税率档次(包括征收率)太多,影响了增值税的中性作用的发挥;17%的增值税基本税率已经属于最高水平,即使是11%的基本税率也属于较高税率。因此,从降低消费者负担和给消费者更多国内购物机会的目标出发,增值税税率档次也有合并和进一步下调的必要。
文章指出,从2018年5月1日起,中国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是向税率三档并两档方向迈进的重要一步,同时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大幅度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可以大幅度降低这些企业的税负。这一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更是直接回应社会对留抵税款负担重的呼吁,可以大大减轻相关企业税负。
增值税改革还在进行之中,增值税税率仍有优化空间。考虑到2018年财政政策仍然有一定空间,税率在合适的时间应进一步下调,以更好更快地促进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建立。增值税三档并两档的改革方向,充分体现了大国轻税的理念,也将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早日实现。
[时间:2018-04-03 来源:中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