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行业:自我管理 高效专业
法国约有2000家出版社,其中51家出版社的图书出版量占全国的83%。大多数出版社集中在巴黎。2016年,法国图书市场销售额为28.38亿欧元,比2015年的27.22亿欧元增长4.26%;图书销量为4.35亿册,比2015年的4.17亿册增长4.32%。排名前十的出版集团占据了60%的市场份额。数字出版物销售额2016年达到2.34亿欧元。
纸质图书出版优势明显
2016年,法国出版图书品种数为103534种,比2015年的95668种增长8.22%。其中新书47197种,比2015年的42933种增长9.93%;再版56337种,比2015年的52735种增长6.83%。
市场研究公司GfK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虽然法国的文化产品(包括图书、电影及音乐产品)市场规模近年呈下降趋势,但纸质书仍然是市场上的主流文化产品,图书占文化产品市场的份额约为57%。
2016年,法国图书市场份额排名前五的类型为:文学21.7%,教材14.9%,社科13.9%,童书13.5%,生活12.7%。此外,漫画占了9.1%的市场份额,也是比较突出的一个板块。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法国图书销量在增长、阅读在增长,法国出版业中纸质图书发展优势明显。
注重抓原创抓精品
法国出版社众多,除了一些大的出版集团之外,大多数出版社都是中小出版社,人数最少的出版社可能就只有2—3个人。他们的生存之道、立社之本就在于注重抓原创、抓精品、出特色,不盲目追求规模和品种,也很少有重复出版、跟风出版的现象。
首先,法国出版社善于发现培养作者。他们往往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广泛发现、深度挖掘优质作者资源,并向作者提供优质服务,与作者建立长期而稳固的合作关系。比如法国伽利玛出版社,成立于1919年。多年来,他们的出版物里有38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作品,包括纪德、萨特、加缪和2015年获奖的莫迪亚诺等。同时,法国出版社与作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十分紧密,一般情况下,作者都会把自己的作品长期授权给一家出版社,且几乎不再更换出版社。这样就给了出版社长期培育、开发市场的信心和空间,形成良性循环。
其次,法国出版社致力抓好精品内容。他们把原创视为出版的灵魂,千方百计、耗时费力地抓内容生产,再把优质的内容进行不断的延伸和开发,做深做透。2009年才成立的FEI出版社,是一个中法合作的“夫妻店”,专门在法国出版中国题材的漫画类图书。丈夫帕特里克·马蒂是法国国家电视台的编剧,妻子徐革非是中国出版人。FEI出版社出版的《包拯传奇》,由法国人根据当地读者阅读习惯撰写文本,请中国连环画家聂崇瑞绘制,历经5年左右时间打造而成。中西合璧使“包大人”的形象跨越了时空和文化的差异,6卷本的《包拯传奇》深受法国读者喜爱,累计销售已超过10万册。
FEI出版社还将该书版权输出到美国、荷兰、意大利等国,甚至“出口转内销”输出到中国出版。随后,他们还创作了以日本侵略中国为时代背景的《丫丫历险记》,取得了销量20万册的优异成绩。
再次,法国出版社注重质量,不唯数量。不管是图书内容,还是出版形式,他们都注重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形成特色、打造精品。有着独特而丰富资源的卢浮宫出版社,每年只出版30—40本新书,他们力争把每一本书都做成精品。
Apeiron出版社只有两个人,但他们的书很有特色,除了最初的印刷,剩下的工序基本手工完成。他们的书一般是双面印刷的绘本,折叠起来像一架手风琴。同样只有两个编辑的Les Grandes Personnes出版社,则把立体童书做到极致,近代艺术性立体书创作的先行者Phillippe UG的书都由他们出版。独特的内容,精致的做工,令人赞叹的阅读效果,使他们的书常常尚未出版就被预订一空。
最后,法国出版业文化输出能力很强。原创的精品内容,加上法国政府各种政策、项目的扶持,法国出版业不管是图书出口,还是版权输出,都取得很大成绩。
据统计,目前法国图书出口占出版业产值的1/4,是法国出口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版权输出方面,法语是被翻译的世界第二大语种。2016年法国有12296项版权输出,如果再加上国际合作出版项目,总量为14087种,高于法国引进图书及版权数量13089种(其中翻译为法语的图书12476种)。
值得一提的是,法国与中国的版权贸易十分活跃。目前,中国是法国版权的第一大输出国,2016年向中国输出纸质图书版权2121种,比排名第二的意大利1088种几乎多了一倍。但与此同时,2016年法国向意大利输出电子书版权268种,比向中国输出电子书版权124种也多了一倍多。
管理特征:重视立法 重视版权
经过多年的完善和发展,法国在文化领域形成了一套精密的规则体系,出版业也不例外。
法律保护体系较完善
基于“文化例外”和促进文化多样性的理念,1981年法国政府颁布《单一书本定价法》(又称朗格法),规定无论是国内出版还是进口版权,出版社都必须统一图书零售价。法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图书统一定价的国家,任何图书销售机构都不得擅自加价或减价销售图书。
统一书价不仅明确了图书的价格,而且也对各种销售渠道的图书折扣做了规定,一般都不会低于九五折(即图书零售折扣不得高于5%),法国出台这一法令旨在降低图书市场价格的恶性竞争,平衡出版社和经营商之间的收益,也有助于保护出版者知识版权,减少盗版的发生。同时保证了出版业各环节的经济利益,避免小书店被大型连锁书店、网络书店挤垮。
在法国,不仅有像《单一书本定价法》这样发挥巨大作用的市场基础法规,也有着眼于小范围的具体、量化的图书法规。而且,这些法规的制定往往是在实践发现空白后,召集专家开会讨论,并迅速出台的。比如当法国出版界发现电子书在图书馆的借阅频次渐高时,就规定了一本电子书在图书馆的授权期限是第一次借阅后5年内或者借阅次数60次之内。
另外,法国的法律对于图书适用的范围也有严格的界定。比如电子书要适用5.5%的税率,就必须和纸书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这种规定看似死板,但如果留有变通的余地,则出版者可以不断地往电子书上添加互动内容,甚至将其转变成一个游戏。因此,严格的规定其实是为了保证图书法律的可操作性。
亚马逊网上书店进驻法国后,在减价基础上推行免运费服务,给实体书店带来了巨大冲击。2014年年初,法国议会通过一项提案,禁止网上书店免除运费或邮寄费的做法。同年,政府还出台了扶植独立书店的补贴计划,国家图书中心和出版社联合出资1800万欧元,帮助实体书店度过数字化转型带来的危机,避免读者从实体书店流失。当电子书风起云涌发展之时,法国政府以《单一书本定价法》为蓝本,又起草了电子书的统一价格法,并于2011年5月正式颁布实施,规定任何渠道销售电子书都必须遵守出版商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同样折扣不得超过定价的5%。这些法律的颁布实施,使出版社、中小书商和独立书店权益得到维护,促进了出版业的持续繁荣发展。
政府政策支持到位
在法国出版业发展中,政府发挥了重要的组织与促进作用。法国政府直接给文化部调拨资金,通过立法保护本国文化,对出版社的图书项目、翻译作品、书店和图书销售行业进行拨款资助,鼓励举办文化交流活动。
由法国文化部下属的图书与阅读局是国家唯一对出版工作进行专门性管理的机构。此外,作为半官方出版管理机构,法国出版推广协会在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法语图书展销和展览,与国际出版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进行图书贸易,为法语出版物走向世界、扩大法语出版物影响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实施出版物低税收政策。法国政府近几十年来逐步降低了对出版物的税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法国政府将图书的税率由原来的7%下调到了5.5%,对出口图书免征增值税。法国出版物与一般消费品20%的税率有着很大的差别,大约只是一般消费品税率的1/4。
实施出版业财政资助政策。法国政府对出版产业的财政支持非常全面,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三者相互协调,通过直接的财政拨款或者基金项目,惠及法国国内和部分国外的图书出版项目,以及各种类型的出版社和书店,尤其是中小型出版社和书店。
对国际出版提供资金赞助。法国文化中心是法国对外进行文化交流的机构,由欧洲事务及外交部和文化部管辖,由国家确定政治导向,具有外交影响力,负责推广和宣传法国文化。目前,已在多个国家建有100多个文化中心。
图书是法国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得最多的重要形式。法国文化中心会帮助法国图书从业人员和翻译人员的培训,向外国推销法国的图书,带领法国作家参加在国外举行的沙龙、书展等,在法国组织举办各国文化季,让法国作家在世界各国有更高的曝光率并为其排忧解难。法国文化中心还在世界拥有500个图书馆负责传播法国图书、文化,如北京法国文化中心多媒体图书馆,其中法国童书藏书数量很多,向中国小朋友展示法国文化。
数字出版:立足传统 稳步创新
法国出版界对数字图书出版创新持一种循序渐进的态度。
在电子书销售额中,80%为学术和专业书,且主要是法律类电子书。新书中,教材、学术书100%数字化,文学类80%数字化,童书、漫画60%数字化,社科、生活类30%数字化。很多出版社还和新技术公司合作,开发基于Epub、AR、VR等技术的多媒体互动电子书、语言学习电子书、残障人群使用的电子书等。另外,阅读电子书的年长者多于年轻人,原因是电子书字体可以任意放大。
国家层面倡导文化数字化战略
法国针对2010年3月欧盟委员会出台的《欧洲2020战略》中提出的智慧型增长、可持续增长和包容性增长的3项任务,法国正式启动“文化、科学和教育内容数字化”工程,提出了数字化法国的发展战略,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数字化文化产业,文化数字化已经成为法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核心策略,更为法国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战略指引。
法国文化部选择了4个领域正式启动文化数字化项目——40万本图书、3000部影片、一系列视频点播以及数字报刊网站,投资达到1亿欧元。2014年,法国文化部设立了一个名为“瓦鲁尔硅谷”的文化数字化工作室,为促进数字应用在文化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平台。
注重数字出版平台建设
法国在数字出版的发展进程中,非常注重数字出版平台建设。一些大型出版集团纷纷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要求,建立起自身的数字出版和销售平台。
创建于2000年的Numilog公司打造了法国最早的数字书出版平台,2008年,它被法国最大的出版集团阿歇特集团收购,其平台也被打造成法国的电子书“参考图书馆”,销售的电子书主要是ePub格式和PDF格式。
2010年,法国的伽利玛、弗拉马利翁和马蒂尼埃3家集团共同推出一个数字分销平台Eden-Livres,以与阿歇特集团的数字出版平台竞争。随着法国连环画市场的迅猛发展及连环画在线阅读的增加,法国媒体参与出版集团整合法国8家连环画出版社资源而建立的名为Izneo的连环画数字发行平台备受瞩目。各连环画出版社加入该发行平台后,以PDF格式的形式将各自出版的连环画发给Izneo。读者无需下载连环画,付费后即可在线阅读。其他如埃迪蒂出版集团、法国最大的图书连锁店福纳克等也相继建立起自身的数字出版平台。
在数字出版生产平台建设领域,以法国Aquafadas公司最具有代表性,大多数出版集团就使用了其产品。Aquafadas作为一个强大的交互式内容设计平台,出版集团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个性化操作,同时也可以利用简单的操作进行数字内容的一站式发布,可将原来的PDF、JPEG、PNG等格式的内容一站式发布到移动终端或PC设备上。其创建的数字内容支持ePub、Ave、Web-Reader等标准,真正实现了一次设计、跨平台发布。Aquafadas数字出版平台给众多出版集团提供了一个共享兼容的平台,促进了法国数字出版的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法国出版业也积极稳妥地应对和参与数字出版,但发展规模和速度不如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据法国出版业工会有关人士介绍,目前电子书占法国图书市场的份额约为5%,并未对法国传统的纸质出版物占主体的格局形成影响,更谈不上大的冲击。
启示建议: 加大扶持力度 积极探索创新
从法国考察可以看出,不管何种技术进步,最终都要回到为读者提供高质量的内容这个本质问题上来。
形成内容为王的管理思路
出版的本质仍是内容为王。法国“文化例外”的原则不仅保护了法国的文化市场,也激发了艺术创造力,更为法国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作出重要贡献。
法国独有的《单一书本定价法》备受业界关注,事实上,在我国,图书市场也出现了恶性价格竞争的现象,定价竞争较为激烈且市场参差不齐,加之不同的电商平台代理商为了追逐用户,不断降价,对市场造成了压力,间接影响到国内出版的发展。国情不同,法国的法律法规我们不一定要照搬,但是为了规范出版市场包括电子出版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定价制度的出台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
此外,对国内图书出版合同授权期限一般为3到5年,最长一般不超过10年,时间较短,一个作者的作品可能同时在多家出版社出版,作者和出版社的关系较为松散,这种方式对作者、出版社的发展都是不利的,我们必须寻求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可以突破或者对某些现有规则进行扩大解释的前提下来考虑可行的版权授权模式。
建立统筹兼顾的管理体系
为了建立立法完善、富有效力、统筹兼顾的管理体系,我们需要进一步重视版权保护立法完善,提升法律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出版市场。
目前,我国依然以1997年颁布施行的《出版管理条例》为指导出版行业规范的最高行政法规。我国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完善出版法律体系制度,将行业管理规范和保护出版行业权益落到实处。
目前我国图书在销售环节任意打折,恶性竞争,严重影响行业发展。特别是电商,为了抢占市场无底线打折降价,不但造成市场混乱,还使得线下经销商有机可乘(一些经销商从电商网站大量批进低折扣图书,然后退给原出版社或出版商,从而赚取差价),图书价格战损害了整个行业。文化例外是国际通则,出版市场不能只由市场调控。建议通过健全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出版市场,完善图书价格管理体系,为出版业积极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形成科学有效的数字化战略
法国通过法律对电子书实行统一定价制度,最多只允许5%的折扣销售,这一做法乃全球独有,至今仍然备受争议。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措施保护了小零售商的利益,也保护了作者和出版社的利益。出版社享有定价权,有助于维持创作及数字化图书内容的多元化。在我国,电子书的销售定价权主要掌握在电子书出版商和代理商手中。由于电子书市场参差不齐,价格竞争激烈,出现了恶性价格竞争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国内数字出版的发展。虽然我们不能照搬法国的法律,但是在数字化时代,积极探索合理的、协调各方利益的电子书定价机制将是十分有必要的。
法国在数字出版编辑人才方面开始较早,很多高校很早就开设此类专业,培养了大批复合型的数字出版编辑。此外,依托于国家出版业工会下属的培训协会,每年还专门进行编辑的培训,形成了成熟的人才培养体系。在我国,数字出版编辑专业开设较晚,优秀的数字出版编辑和管理人员储备不足。为此,政府部门、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要加强对数字出版人才的培养。
法国的数字出版产业链条中,一般来说主体是内容提供商,而技术提供商只是其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这一模式一直得到政府在法律和政策上的保护,从结果来看,实现了数字出版产业的稳定有序发展,值得借鉴。
国内的电子书市场至少有10种不同的文档格式,不同的电子阅读器之间常常不兼容,严重影响了数字信息的传播效率。目前,法国在电子书标准制定方面,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包括电子书格式的标准制定、阅读器标准、元数据传输标准的制定等。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行更有利于数字出版的发展打破藩篱,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法国出版考察报告》由皮钧统稿,李鹏、阔永红、沈楚铃、陈瑞雪、朱微、邱振邦等人共同撰写)
[时间:2018-02-05 作者:皮钧等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