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环保税”不是环保无作为的挡箭牌

环保税

  《环境保护税法》起草之初,就受到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在“绿色发展”“依法治国”等时代热词愈发深入人心的当下,以法律的刚性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正当其时。

  可以看到,环保“费”改“税”有利于捍卫环境保护工作的严肃性,较大程度上避免了过往排污费征收的随意性过大等问题。在执行层面来讲,既然用到了税收调节,让税收去影响价格变化,环保税的直接作用应该是促进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减少污染排放,而要防止企业通过精细的利益计算,发现污染减排成本远大于税收成本,进而让环保税的调控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这就要求环保税在税额标准上能够实现差异化,因时因地制宜。9月通过的《环保税福建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作为我省推行环保税的落地版,各项标准在环保税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做了调整。这既是中央有关精神的贯彻,也是我省根据自身环保实际情况的一种探索。在实践中,也应适时根据情况调整税额标准。

  当然,走绿色发展道路,不能异想天开地指望一夜之间消除全部污染排放;也不能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指望环保税能够“包治百病”。应该说,环保税只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对于某些污染严重、积重难返的企业,纵使有能力缴纳高额的环保税,可作为落后产能,他们仍有必要进行整改。

  为了充分推动绿色发展,环保税法的落实应有配套措施,在征收之外,应强化污染排放的附带问责机制,进而用市场调节和监管的手段敦促企业适应社会发展变化,承担社会责任,提升自身的清洁生产能力。“交了环保税”断然不能成为某些企业在环保方面无所作为的挡箭牌。

[时间:2017-12-20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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