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环保税开征进入倒计时 决定草案提请审议

环保税

  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日前,记者从市财税部门获悉,市财政局(地税局)会同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联合起草的《关于天津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标志着本市环保税开征进入倒计时。

 
  据了解,为与我国现行排污费制度相衔接,环保税法确定环保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征收税额在环保税法规定的框架内,由各省市根据实际测算确定具体标准。现行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换,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是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排污量,税务部门核定征收,有疑问可向环保部门提出复核。
 
  据悉,目前财税部门正积极配合市人大对本市环保税具体适用税额决定(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将站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度,做好京津冀三地环保税开征协同,确保环保税平稳顺利开征。一位多次参与本市环保税税额标准论证会的研究人员表示,环保税开征后,将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时间:2017-11-09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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