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通报前三季度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等工作情况

卷烟包装箱

  10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通报了今年前三季度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卷烟托盘联运及卷烟运输管理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通报指出,1~3季度,行业商业企业累计向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8920.78万只(不含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返还量,下同),同比增加353.37万只,总体返还比例为92.49%,同比上升0.48个百分点;行业工业企业累计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卷烟1192.76万箱,同比增加63.44万箱,完成全年循环利用任务总量的85.2%,同比上升1.55个百分点。浙江、安徽、青海、重庆、福建、北京、湖南、云南、内蒙古、天津、江苏、贵州、陕西、江西、辽宁等省级商业企业总体返还比例较高,返还率均超过95%;安徽、贵州、陕西、云南、河南、湖南等省级工业企业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任务完成进度较快,已累计完成全年任务核定量的90%以上。行业累计使用塑料包装箱包装生产卷烟84.37万箱,累计返还片烟箱19.04万只,折合卷烟包装箱95.2万只。

  根据通报,1~3季度,行业工商企业卷烟托盘联运总量为882.04万箱,同比增长5.6%,累计完成全年核定任务量的88.2%。福建、内蒙古、陕西、湖南、广西、安徽、四川、北京、广东、江苏、江西、山西、湖北、辽宁、河南、山东、河北、上海等省级商业企业完成进度超过80%;福建、湖南、广西、陕西、江西、安徽、广东、山东、江苏、湖北、河南、上海等省级工业企业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完成进度超过80%。

  通报显示,1~3季度,行业工业企业卷烟总运量为4187.9万箱,同比下降219.3万箱,降幅为5.0%;卷烟运输总周转量为360503.9万吨公里,同比下降19400.8万吨公里,降幅为5.2%;卷烟运输总费用为252601.0万元,同比下降4414.5万元,降幅为1.8%。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级工业企业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单箱平均运输费用同比降幅较大,降幅均超过10%;安徽、福建、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省级工业企业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卷烟运输周转量同口径降幅较大,降幅均超过10%;湖北、四川等省级工业企业卷烟运输平均吨公里运费降幅较大,降幅均超过10%;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等省级工业企业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卷烟运输平均吨公里运费和周转量同口径“双降”。

  通报要求,要继续保持良好势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继续夯实工作基础,扎实做好循环利用,不断提升循环效益;深入分析有关数据,做好明年任务测算;合理选择运输方式,持续强化运输管理,努力通过科学管理和资源整合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费用管控。

[时间:2017-11-07  来源:东方烟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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