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批准惠普收购三星在华打印业务,但还有这些条件……

惠普收购三星

  中国商务部5日宣布以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形式批准惠普收购三星打印机业务。

  惠普为美国企业,在打印机及打印耗材领域占据领先地位;三星为韩国企业,是打印机及打印耗材领域的重要竞争者。在中国A4幅面激光打印机市场上,按销售额计算,2016年惠普市场份额为45%-50%,三星市场份额为5%-10%。2016年9月,惠普和三星签署集中协议,惠普将收购三星全球打印机业务所有股权和资产。两个月后,商务部收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

  商务部称,经审查,交易后惠普在中国A4幅面激光打印机市场份额超过50%,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可能会通过不合理定价等行为排除、限制中国A4幅面激光打印机市场竞争,并可能通过降低与第三方耗材的兼容性、不实广告宣传等方式,搭售惠普原装打印耗材,排除、限制中国A4幅面激光打印耗材市场竞争,减少消费者选择,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

  因此,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包括要求惠普继续以公平、合理的供货条件销售A4激光打印机产品;不收购任何其他打印机制造商在中国A4激光打印机业务的任何份额;对三星品牌A4激光打印机及其在中国销售的原装耗材(不包括出口),不实施任何可能影响第三方耗材兼容能力的技术措施、固件或升级等。

[时间:2017-10-09  来源:再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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