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批准,在总局印刷发行司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员刘平带队,总局印刷发行司路洲、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郭志学、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欧阳东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樊凡组成的第五督查组,继续在西藏自治区督查“迎接党的十九大印刷复制发行专项行动”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题整治”工作。
9月26日,督查组对拉萨市明鑫印刷有限公司、黑马印务等2家印刷企业,时代书店、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藏文门市部等2家实体书店进行了随机抽查;对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山南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进行了核查。最后,督查组召开情况反馈会,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督查组召开情况反馈会
督查发现的问题如下:
印刷发行企业
1、拉萨市明鑫印刷有限公司
该企业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西藏文联通讯》《西藏农牧学院学报》。
图为拉萨市明鑫印刷有限公司
图为该企业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图为《西藏文联通讯》
图为《西藏农牧学院学报》
2、时代书店
该书店违规销售非法出版物《NANA》《斗罗大陆》《奥特曼全集》《钢铁玫瑰》。
图为时代书店
图为该书店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图为《NANA》
图为《斗罗大陆》《奥特曼全集》《钢铁玫瑰》
3、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藏文门市部
该书店没有按照总局部署要求在核心位置设立“迎接党的十九大重点主题出版物展示展销活动”的专区、专柜。
图为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藏文门市部
图为该书店的营业执照
该书店没有在核心位置设立专区、专柜
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和管理
2015年2月10日,总局公布修订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内资”的审批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2017年7月25日,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的通知”(新广发【2017】122号),对“内资”专题整治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这次核查发现:
1、审批机关违反《办法》规定的条件批准“内资”编印。
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连续性“内资”《珠穆拉玛》《拉萨河》,其内容为文集,应由出版单位出版;批准的连续性“内资”《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其内容为学报,应由出版单位出版;批准的连续性“内资”《科普综合小知识80问(藏文)》,应由出版单位出版;批准的一次性“内资”西藏佛学院教材,应由出版单位出版;批准的一次性“内资”《2016年寒假作业(高三)》,不属于“内资”范畴。山南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一次性“内资”《思想政治》,其内容为教材,应由出版单位出版。
图为《珠穆朗玛》
图为《拉萨河》
图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图为《科普综合小知识80问(藏文)》
图为西藏佛学院教材
图为《2016年寒假作业(高三)》
图为《思想政治》
2、内容审读制度落实不到位。
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连续性“内资”《西藏妇女》《西藏交通运输》《拉萨社会科学》《西藏政协》,其中含有超出其编印目的的涉军涉政内容。
图为《西藏妇女》
图为《西藏交通运输》
图为《拉萨社会科学》
图为《西藏政协》
3、对编印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把关不严。
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部分“内资”(如《西藏统计》《西藏商会》)的发送对象超出规定范围;部分“内资”(如《索县藏医院常用藏药手册》)标有定价;部分内资(如《藏历火鸡年日历》)标有出版单位。
图为《西藏统计》
图为《西藏商会》
图为《索县藏医院常用藏药手册》
图为《藏历火鸡年日历》
刘平巡视员在反馈督查情况时,充分肯定了西藏自治区管理和执法部门坚守高原、加强管理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了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监管工作的更高要求。他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总局党组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聂辰席局长的指示要求,全面加强阵地管理,强化导向把关意识,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忠诚卫士;要履行职责使命,落实督查任务,贯彻落实周慧琳副局长的批示精神,强化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注重查处质效,限期进行整改;要完善长效机制,切实管控秩序,确保印刷复制发行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领域的阵地安全,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化和舆论氛围。
第五督查组还就两天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查处情况与西藏自治区管理和执法部门进行了深入的沟通。督查组将继续跟进落实有关后续工作。
[时间:2017-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