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某原本是中学老师,然而因为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出版、印刷、销售试卷、教辅材料等,最终犯下非法经营罪,一同获刑的还有他的妻子。
胡某某是中学老师,其妻刘某下岗后在中学对面经营书店,从事考试卷及其他教辅资料等的销售。胡某某负责往各个学校推销。2010年起,因未年审换证,书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被注销。2007年11月书店办理了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11年底。胡某某称,2013年4月份时,他销售给各校的试卷就是他找老师出题,然后找某印务公司印刷的。胡某某妻子坦言,他们在印刷厂印刷的试卷没有经过出版社审核,也没有书号。近日,合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刘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治滨海律师团:自己印刷试卷出售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注意的是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则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时间:2017-09-27 来源:《滨海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