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十九大印刷复制发行“内资”亮剑督查21

十九大印刷复制

  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批准,在总局印刷发行司的统一组织协调下,9月22日,由总局印刷发行司副巡视员董伊薇担任组长,总局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管理司张朋、总局印刷发行司印刷复制处吕楠、甘肃省局印刷发行处张东林、《中国印刷》蒋贵保组成的第二督查组,继续在黑龙江省就“迎接党的十九大印刷复制发行专项行动”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题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第二督查组随机抽查了大庆精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区英才希望书店、大庆高新区张龙博闻书店;督查组对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以及部分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样本进行了核查。最后,督查组召开情况反馈会,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图为情况反馈会现场

  督查发现的问题如下: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与管理情况

  2015年2月10日,总局公布修订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内资”的审批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2017年7月25日,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的通知”(新广发〔2017〕122号),对“内资”专题整治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这次核查发现:

  1.审批机关不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批准“内资”编印。

  如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一次性“内资”《龙江文史》,其内容为文学作品集,应由出版单位出版;批准的一次性“内资”《资政精编2016》,涉及宗教内容,未验证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图为“内资”《龙江文史》

  2.对编印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把关不严。

  黑龙江省局批准的部分一次性“内资”(如《校友》《2016黑龙江商务运行年度分析报告》)未在封面标注《准印证》编号和“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部分“内资”没有标明发送对象。哈尔滨市局批准的连续性“内资”《哈尔滨集邮》以“季刊”自称。

图为“内资”《校友》

图为“内资”《2016黑龙江商务运行年度分析报告》

图为“内资”《哈尔滨集邮》

  督查中发现好的做法

  黑龙江新华果戈里书店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总局要求,在核心位置精心设立了“迎接党的十九大重点主题出版物展示展销活动”专区、专柜,营造了良好、浓郁的文化氛围。以“文化+”打造多维度文化空间,通过提供学术研讨、迷你剧院、国际交流、婚礼庆典、餐饮等服务,试图建立传统实体书店跨界融合的新样本。

图为黑龙江新华果戈里书店有限公司

图为该公司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图为该公司在核心位置设立的“迎接党的十九大优秀出版物展示展销活动”主题展区

图为书店内景

  董伊薇充分肯定了黑龙江省印刷发行管理和执法部门在维护印刷复制发行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了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监管工作的更高要求。她强调,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贯彻落实周慧琳副局长的批示精神,强化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核查整改,落实监管责任。对出版物市场,重在追根溯源,切实加强进货渠道管理;对印刷企业,要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制度”,加强印刷委托书备案手续核查,堵住监管漏洞;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要按照“正能量、无杂音、保安全”的要求,从严审批,全面审核,加强对编制、承印单位监管,确保实现“查处一批,注销一批,规范一批,引导一批”的压缩提升管理目标,确保印刷复制发行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领域的阵地安全。她要求,查处工作力戒形式主义,要限期进行整改,黑龙江省局要在9月30日之前,将行政处罚决定报送至总局印刷发行司。要通过这次督查工作,推动和提升监管水平,为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二督查组还就两天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查处情况与黑龙江省局进行了深入地沟通。督查组将继续跟进落实有关后续工作。

[时间: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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