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环保督察全覆盖透视:覆盖31省 问责逾1.5万人

环保督察

  环保部日前公布,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完成对吉林、浙江、山东等8个省份的督察进驻工作。在此期间,8省份因环境问题约谈4210人,问责5763人。

  从2015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巡视在河北试点开始,环保问责风暴在各地掀起并覆盖全国31个省份,已有超过1.5万人被问责。

  督察覆盖31省份 问责超过1.5万人

  环境保护督察是近年来环保一项重大制度安排。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就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

  督察“第一剑”,就剑指当时环境问题突出的河北。2015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开展督察试点,随后,环保风暴不断推向全国。

  2016年7月,首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2016年11月,第二批7个督察组督察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2017年4月,第三批7个督察组督察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2017年8月,第四批督察组陆续进驻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

  至此,在两年多的时间内,环保风暴已经无死角覆盖31个省份。不少人将督察视为“刮骨疗毒”。“原来治污就像打一巴掌,这次感觉刀真的架在了脖子上。”一家企业表示,环保再不达标,就会“死得很惨”。

  不少专家认为,环保督察不仅查企业,更重要的是督“政府”,环保风暴带动的是问责风暴。根据环保部公布的督察反馈情况,全国环保督察问责人员已经超过1.5万人。

  督察发现各地四类问题突出

  环保为经济让路,干部思想有“雾霾”。

  陕西关中地区重化产业比重较大,但近年仍在大量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不仅加剧区域大气污染,也为今后产业结构调整带来沉重负担。这背后,是一些地方在制定考核目标任务时,仍在“以GDP论英雄”。督察组在河北、安徽等地发现,当地政府对各地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都曾出现生态环境指标权重下降问题。湖北荆门、潜江等地甚至一度将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列为环保部门年度评先评优的“一票否决”项。

  个别地方党政领导思想的“雾霾”甚至比现实更严重。督察组指出,北京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习惯把环境问题归咎于客观原因;在内蒙古,半数盟市党委常委会很少专题研究环境保护,有的甚至一年没有研究环保问题。

  ——污染问题“不曝光不解决”,治理“投机取巧”。

  广东汕头市潮阳区垃圾处理设施三年三次变更选址,至督察组进驻时仍未开工。天津市北辰区刘家码头村集聚近千家废品回收小作坊,积存大量垃圾渣土和污水,长期解决不力,直至2017年4月环保部督察并经媒体曝光后才得以整治。

  还有的急功近利,导致钱花了、活干了,但效果甚微。天津市滨海新区、武清区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区域采取控制交通流量、增加水洗保洁次数等功利性措施。

  ——上报数据“做手脚”,监测数据造假。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2013年到2015年对地市上报的压减钢铁产能封存项目基本没有进行现场核实,个别封存设备仍在生产。西安市长安区、阎良区相关人员环保底线意识不强,人为干扰国家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正常运行,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施造假。

  ——自然保护区、重点流域环境问题突出。

  祁连山是西北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2014年国务院批准调整保护区划界后,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仍违法违规在保护区内审批和延续采矿权9宗、探矿权5宗。黑龙江大庆市杜尔伯特县违规对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开发项目,造成保护区内1万多亩湿地被毁。由于地方违规侵占湖面进行旅游开发,安徽巢湖滨湖湿地遭到破坏,入湖十五里河等水质长期劣五类。

  重塑环保红线底线 防止“一刀切”“一阵风”

  两年多来,随着环保亮剑,一系列可喜的变化正在发生。

  地方政府的环保红线意识大大增强,地方产业转型也升级加速。作为中央环保督察“首站”的河北,今年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8万多家。

  随着新发展理念的不断落实,各地完善考核评价、干部问责等制度,为党政干部“戴上紧箍咒”。黑龙江省鹤岗市将环保工作纳入县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考评权重由原来的6分增加到10分。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也得以改观,一系列长效机制得以建立完善。借鉴中央环保督察模式,多地建立省级环保督察制度,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在河北、重庆等试点省市展开。

  环保高压下,一些地方在问题整改中,曾简单粗暴地对洗车店、餐饮店、洗衣店等民生相关行业企业采取“一刀切”临时关闭措施。对于此类问题,今年8月初成都市下发紧急通知,不允许临时性关停方式应付环保督察,不允许搞形式主义、不允许借环保督察名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等专家建议,环保督察可以借鉴巡视的经验做法,把全覆盖和“回头看”结合起来,防止地方为应付检查搞“一阵风”,还可以加大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察力度,让环保利剑时刻高悬,巩固环保治理的成果,让百姓在问责之后,看到更多实际的环境变化。(记者乌梦达、巩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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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援引环保部通报称,截至9月14日,环保部派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已完成了11轮次督查工作。督查发现,虚报整改完成情况、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涉气“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等问题最为突出。仅在前不久完成的第11轮次督查中,虚报整改完成情况、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涉气“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或有生产迹象等就占了问题总数的91.9%,落实督查整改之难可见一斑。

  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是环保部今年4月开始实施的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浏览其官网几乎每日发布的督查情况通报不难发现,自8月中旬以来,部分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改取缔不彻底、虚报完成、进展缓慢”逐渐成为了“高频词”,甚至一些本在5月督查行动就被要求停产取缔的污染企业,在上个月督查组进行现场核实时,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目的不言自明,直白地说,就是要纠正、打击那些危害环境的违规违法行为。倘若发现了问题而最终不能解决,那么督查不仅有变成一阵风的可能,而且也不能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真正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就此而论,能否落实督查整改意见,将整改要求落实到什么程度,就成了决定强化督查成效的关键,是名副其实的“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无论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是强化政务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成了诸多领域的流行词。然而,深入剖析其由来,“最后一公里”所指向的,看似办事流程上的最后环节、最后一步,但实质突出的是重点环节、根本性问题,涉及的往往都是观念的根本转变,或多方利益的深刻调整。具体到强化督查,部分地方之所以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或虚报整改完成情况,往往都是因为只算“经济账”。对很多企业来说,整改很可能牵涉技术、设备的升级,相应的会需要一笔额外资金投入;对地方政府来说,关停一些企业很可能涉及地方的GDP及就业等问题……诸如此类,算计的都是眼前利益,并由此形成犬牙交错的攻守同盟。于是,整改成了走过场,改革成了原地打转,绿色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中央反复强调改革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敢于“啃硬骨头”,说到底就是要瞄准“最后一公里”,打通这“最后一公里”。

  破解“最后一公里”的难题,既需要行动,也需要“手段”。需要行动,就是要对照问题列清单,制定任务表,明确时限要求,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就由谁来负责整改;需要“手段”,就是要用真刀真枪的问责,为行动提供最后的保障,要盯责任主体,抓“关键少数”,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追究责任。对于强化督查中发现的虚报整改、关停不彻底等问题,有必要进行一系列的追问追责,查清查明究竟是不是相关企业自主行为,有关部门在落实整改以及日常的行政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未履行、未尽责的现象,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些人心存侥幸、敢于虚报瞒报,等等。尤其是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相关部门必须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从环保督查,到“放管服”,及至全面深化改革的各个方面,“最后一公里”才是各方博弈、决胜的最后战场。所涉利益的任何一方,在任何一点上,进一步还是退一尺,不但映射彼此的气势和心理,还将产生极强的示范效应,轻则影响改革进程,重则关系改革成败。换句话说,这个冬天能不能少些灰霾、多些蓝天,能不能把整改进行到底就变得很关键。

[时间:2017-09-2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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