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能否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季,决战在重污染天气应对。
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实施范围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
与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相关的整治方案
1.加快处置“散乱污”企业
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2017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列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被环保核查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2.统筹开展“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
2017 年 10 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散乱污”企业集群的,纳入环保督察问责。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没有达到总体整改要求出现普遍性违法排污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实现做大、做优、做强。升级改造完成并经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
3.全面排查燃煤锅炉
对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要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从 2017 年 11 月1 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完不成淘汰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地区,严格问责。
4.进一步扩大燃煤小锅炉淘汰范围
5.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任务
2017 年 10 月底前,纳入2017 年度淘汰清单中的 4.4 万台燃煤锅炉全部“清零”。淘汰燃煤锅炉方式主要包括取缔关闭、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取缔关闭燃煤锅炉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照清单,逐一销号。
6.推动锅炉升级改造
2017年 11 月 1 日起,不达标或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停产改造。
7.扎实推进重点领域 VOCs 治理任务
从2017 年 7 月 1 日起,严格执行石化行业排放标准要求。推进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在 2017 年 10 月底前,各地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35个市、县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以下是北京市、天津市等35个市、县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仅摘录各地攻坚行动方案的部分内容,供包装印刷企业参考。)
北京市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300 家企业 VOCs 治理、淘汰工作,全年实现重点行业VOCs 减排量 3000吨以上。其中,石油化工 3 家,医药 21 家,汽车制造 9 家、机械设备制造8家,家具 198 家,包装印刷 61 家。
天津市
2017 年9月底前,对 15404 家“散乱污”企业逐一整顿,关停取缔5900 家、治理改造 7030家、升级改造 2474 家。
2017 年10月底前,实施工业涂装(30 家)、化工(32 家)、包装印刷(6 家)、仓储及其他(8家)VOCs 专项治理,共计完成 76 家 VOCs 综合治理或关停。
2017 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 5640 台共 4177 蒸吨燃煤锅炉改燃并网或关停,其中供热锅炉2284 台、工业锅炉 2653 台、商业锅炉 703 台。
河北省石家庄市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全市 3371 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整治,其中,关停取缔1768 家,整治改造 1561 家,整合搬迁 42 家。
2017年10月底前,全市行政区域内淘汰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4291 台 6203 蒸吨,建成区淘汰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 台 50 蒸吨。
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 853 家企业 VOCs 治理,其中,医药制造 55 家,有机化工 134 家,印刷79 家,炼焦 6家,表面涂装 32 家,木业 86 家,橡胶和塑料制品168 家,肥料、农药、油墨、涂料 33 家,电子信息 2 家,化纤 4 家,皮革制品 133 家,印染7 家,其他 114 家。
河北省唐山市
2017 年8 月底前,取缔关停“散乱污”企业 464 家、整合搬迁225 家、整治改造 250 家。
2017 年10月底前,淘汰燃煤锅炉 2198 台,其中 10 蒸吨及以下锅炉 2118 台,10 蒸吨以上35 蒸吨及以下锅炉80 台。
2017 年10月底前,建立石油、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 VOCs 排放清单信息库。完成60 家化工、35家工业涂装、6 家印刷环保设施改造,实施低VOCs 原辅料替代,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河北省保定市
2017 年9 月底前,全市排查“散乱污”企业 2776 家,其中取缔关停1484 家、整合搬迁 280 家、整治改造 1012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 315 家 VOCs 企业治理任务,其中橡胶和塑料制品 139 家,木材家具 10 家,化工行业 8家、工业涂装 14 家、包装印刷 23 家,制鞋、塑料、橡胶、防水卷材、专业设备制造等其他行业128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主城区淘汰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66 台 860 蒸吨,全市淘汰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461台 4858 蒸吨,全市所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清零”。
河北省廊坊市
2017 年9 月底前,全面完成 12003 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和验收,关停取缔10032 家,提升改造 1964家,整合搬迁 7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 131 家重点 VOCs 企业深度治理和验收工作,其中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 46 家、表面涂装 37 家、化工 21 家、印刷 15 家、制药8 家、塑料和塑料制品 2 家、其他2 家。
2017 年9 月底前,市建成区淘汰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 33 台(755 蒸吨),完成并网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全市 3200 台(5281 蒸吨)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同时加大排查力度,发现一个、清理一个。
河北省沧州市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5988 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其中关停取缔类1972 家,整合搬迁480 家,整治改造 3536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全市完成 166 家重点工业企业 VOCs 治理任务,其中化工 68 家、印刷 2 家、石化17家、涂装 59 家,其他 20 家。
2017年10月底前,全市淘汰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 1852 台 3985 蒸吨。
河北省衡水市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4318 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取缔2623 家,整治改造 183 家,整合搬迁1512 家。
2017 年12 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 157 家企业的对标管理和深度治理(92家化工企业、35 家涂装企业、1 家印刷企业、29家其他企业)。
河北省邢台市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5459 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关停取缔4006 家,整治改造 1318 家 ,整合搬迁 135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 71 家重点工业企业 VOCs 治理工作,确保全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停产治理,其中,化工 16 家,包装印刷5 家,喷涂 13 家,橡胶 19 家,其他行业 18 家。
2017 年9 月底前,全面取缔市域内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共计2357 台、3900 蒸吨。
河北省邯郸市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35029 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取缔14145 家,提升改造 17464 家,整合搬迁 3420 家。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156 家工业企业 VOCs 专项治理,未完成治理,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其中化工 27 家,涂装30 家,包装印刷 3 家,其他96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市建成区(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全域和环城高速以内其他区域)淘汰每小时 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261 台 377 蒸吨,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淘汰每小时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559 台 931 蒸吨。
雄安新区
2017 年9 月底前,全区排查“散乱污”企业 6839 家,其中取缔关停4595 家、整合搬迁 5 家、整治改造 2239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全区 55 家 VOCs 企业治理任务,其中工业涂装 1 家、包装印刷 13 家、塑料制品14 家,制鞋、橡胶、专业设备制造等其他行业 27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淘汰全区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331 台 594 蒸吨,全区所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清零”。
河北省辛集市
2017 年9 月底前,取缔关停“散乱污”企业 179 家、整合搬迁 5 家、整治改造 23 家。
2017年10月底前,全市淘汰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共 489 台 1094 蒸吨。
河北省定州市
2017年9月底前,取缔关停 374 家、整合搬迁 5 家、整治改造 145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淘汰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共淘汰燃煤锅炉260 台 492蒸吨。
山西省太原市
2017 年9 月底前,对 984 家“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分类整治工作,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其中取缔600 家、整治 384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包装印刷(31 家)、医药制造(2家)、汽车制造(3 家)、机械设备制造(26 家)、家具制造(20 家)、汽车修理与维护(2 家)、塑料薄膜制造(1 家)、涂料制造(2 家)、橡胶制品制造(2 家)、油墨制造(1 家)等行业共 90 家企业的 VOCs 治理。
2017 年10 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和县城 20 蒸吨及以下 489 台、2181 蒸吨燃煤锅炉全面“清零”,三县一市范围内常年运行的 149 台、630 蒸吨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山西省阳泉市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532 家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其中,城区28 家、矿区 31 家、开发区 43 家、盂县 107 家、平定县 103 家、郊区220 家。
2017 年10月底前,完成 36 家重点行业 VOCs 专项治理,其中石化、有机化工 3 家,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 8家,包装印刷 25 家。
2017 年10月底前,城市建成区 20 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县城 10 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改气或改电),共 22 台、84 蒸吨。
山西省长治市
2017 年9 月底前,取缔“散乱污”企业 813 家。其中,城区 103家、郊区 74 家、高新区 33 家、长治县 184 家、武乡县 16 家、平顺县16 家、沁源县 31 家、黎城县 17 家、屯留县 84 家、潞城市 64 家、壶关县30 家、沁县 21 家、长子县 80 家、襄垣县 60 家。
2017 年10月底前,主城区淘汰 2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共 2 台、35 蒸吨;改造 4 台、100蒸吨燃煤锅炉。县城淘汰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共 191 台、325.95 蒸吨。
山西省晋城市
2017 年9 月底前,取缔 349 家。其中,城区 23 家、泽州县 73 家、高平市 84 家、阳城县73 家、陵川县 32 家、沁水县 68 家、开发区 1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 53 家重点工业企业 VOCs 治理工作,确保全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其中煤化工企业 13 家、表面涂装企业37 家、印刷企业 3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市区和县(市)建成区 112 台共316.9 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其中市区建成区淘汰 8 台共160 蒸吨,6 个县(市)建成区淘汰 104 台共 156.9 蒸吨。
山东省济南市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7190 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其中,关停取缔5424 家,提升改造 1766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 25 家重点工业企业 VOCs 治理工作。其中,包装印刷 12 家,表面喷涂10 家,化工 2家,橡胶和塑料制品 1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淘汰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23 台、1604.65 蒸吨。完成 3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含火电锅炉)超低排放改造,94台、14960 蒸吨。
山东省淄博市
2017 年9 月底前,23314 家“散乱污”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其中,关停取缔 4779 家,分类停产提升改造18535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淄博华瑞铝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淄博市淄川恒方塑料包装彩印厂等 9 家包装印刷企业 VOCs 治理任务。
2017 年10 月底前,除已改造为高效煤粉锅炉和使用清洁能源外,全市行政区域内全面淘汰 2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导热油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灶等,共 903 台1033 蒸吨。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 2017 年再完成 26 台1088 蒸吨,完不成的实施停产治理。
山东省济宁市
2017 年9 月底前,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 2069 家,其中,提升改造类750 家,取缔类 1319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石化、医药、农药、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印刷企业等行业 VOCs 治理工作(76 家)。
2017 年 9月底前,10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逾期不实施设施改造的,停产整治,共62 台 3343 蒸吨。
山东省德州市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7953 个“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其中取缔关停 3481 个、整改提升 4472个。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94 个企业 VOCs 综合治理任务。其中表面涂装20 个、包装印刷 4 个、化工类70 个。
2017年10月底前,全市 509 台(共 696 蒸吨)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
山东省聊城市
2017 年9 月底前,“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 8474 家,其中取缔3113 家,提升改造 5361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化工、包装印刷、涂装等行业完成 VOCs 专项治理(29家)。
2017 年10 月底,全市范围淘汰 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1949 台,1950 蒸吨。
山东省滨州市
2017 年9 月底前,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 1914 家,其中清理取缔类1408 家,整改提升类 506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10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或替代,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合计34台,935.5 蒸吨;淘汰辖区范围内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合计 3205 台(套),约3500 蒸吨。
山东省菏泽市
2017年9月底前,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 4313 家。其中,取缔淘汰 3691 家,停产整改提升 622 家。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83家企业VOCs治理项目,其中有机化工56家、表面涂装24家、包装印染3家。
2017 年10 月底前,淘汰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共 7993 台、5016.8 蒸吨。完成 10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29家企业 60 台锅炉,共 3980 蒸吨。
河南省郑州市
2017 年9 月底前,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 6963 家,其中,整治提升3164 家,取缔关停 3799 家。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324 家 VOCs 企业治理,其中化工企业 7 家,涂装企业 204 家,包装印刷企业 35 家,汽修企业78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10 蒸吨及以下供热燃煤锅炉拆除或改造(共279 台、1181 蒸吨)。全面取缔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
河南省开封市
2017 年9 月底前,全市范围内依法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 1442 家,其中:整治类479 家,取缔类963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全市 98 家 VOCs 排放企业治理,其中化工 13 家、汽修 20 家、包装印刷23 家、涂装 42 家。
2017年10月底前,全市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完成拆改,合计 91 台 218.9 蒸吨;完成全市 399个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取缔工作。
河南省安阳市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2579 家“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其中取缔2487 家,整治 92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全面淘汰全市范围内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36 台、990 蒸吨,燃煤大灶和经营性小煤炉,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河南省鹤壁市
2017 年9 月底前,全面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 1055 家,其中,取缔734 家,整治 321 家。完善防反弹和长效监管机制,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 15 家化工企业、4 家包装印刷企业、50家工业涂装企业 VOCs 专项治理。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 88 台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或清洁能源改造。淘汰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散烧设施共 475 个。
河南省新乡市
2017 年9 月底前,全市 6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15台,共计 1670 蒸吨。
河南省焦作市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2323 家“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取缔任务,其中,取缔类1380 家,整治类697 家,规范类 246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 95 家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企业VOCs 综合治理,其中,有机化工 12 家、表面涂装 52 家、包装印刷19 家、汽修 12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开展全市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回头看活动,发现一台,拆改一台。完成全市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取缔任务。
河南省濮阳市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全市 5181 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其中整改2987 家,取缔类 2194 家。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VOCs 专项治理 140 家,其中石化企业 23 家、其他化工企业 21 家、包装印刷3家、工业涂装 41 家、汽修 52 家。
2017 年9 月底前,全市行政区域内淘汰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共653台 1046.2 蒸吨。
河南省巩义市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336 家“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其中取缔325 家,整治 11 家,并建立防反弹和长效监管机制,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2017 年10 月底前,全面淘汰全市范围内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燃煤大灶和经营性小煤炉,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河南省兰考县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286 家“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其中取缔84 家,整治 202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完成 47 家企业 VOCs 治理。其中,化工 10 家,包装印刷 1 家,工业涂装36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全面淘汰全县范围内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7 台,燃煤大灶和经营性小煤炉,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河南省滑县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534 家“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其中取缔455 家,整治 79 家。
2017 年10 月底前,全面淘汰全县范围内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03 台、 152 蒸吨,全面完成燃煤茶浴炉、燃煤大灶和经营性小煤炉的取缔工作。
河南省长垣县
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 397 家“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其中取缔240 家,整治 157 家,并建立防反弹和长效监管机制,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2017 年10 月底前,全面淘汰全县范围内15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燃煤大灶和经营性小煤炉,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时间:2017-08-28 来源:纸箱微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