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租车到共享单车,从住宿分享到医疗分享,如今的分享经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异军突起,不断创新裂变,给中国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不过与此同时,分享经济也面临着“成长的烦恼”,各种滥用和炒作分享概念的不良迹象层出不穷,虚火亟待降温。在这种现状下,为让分享经济健康发展,监管层政策频出,不断完善分享经济监管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近日,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联合发布的《分享经济舆情大数据报告(2017)》显示:国家出台政策鼓励并规范分享经济发展、男童骑共享单车致死向OFO索赔700万元、“打车贵、叫车难”系列事件、共享单车引发国民素质大讨论、悟空共享单车倒闭五个有关分享经济的话题舆情传播最为广泛,对分享经济领域的影响也最为明显。
分享经济指导意见频频出台
事实上,国家对于支持分享经济发展的态度和力度,仅从出台相关政策的频率上就可见一斑。
据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首席分析师陈音江梳理统计,仅从2016年2月到2017年8月,国家层面在重大决策意见中,就已至少8次直接提及“分享经济”或与此相关。
这其中包括:2016年2月,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鼓励搭建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积极发展分享经济。
2016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分享经济发展。随后,发改委等共十部委印发《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发展分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自有车辆租赁。
2016年7月,《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发布,强调要“发展分享经济,建立网络化协同创新体系”。
2017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培育和规范引导分享经济新业态。
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在《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包容创新,审慎监管,强化保障”的监管原则。
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分享经济健康发展,合理界定不同行业领域分享经济业态属性,清理和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及相关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审慎出台新的准入和监管政策。落实各方责任,促进分享经济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公平竞争。
2017年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在明确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下,强调要“重在预防引导、明确内涵特征、强化管理创新、强调规范有序”。
2017年8月2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4个方面,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四大方面负面舆情事件较多
值得注意的是,在报告统计的有关分享经济的五个舆情传播最广的话题中,其余四个均与当前分享经济中发展势头最为迅猛的共享单车及网约车相关。
报告显示,当前在分享经济领域,安全保障、服务质量、价格垄断、个人隐私等四大方面的负面舆情事件数量较多,问题亟待改进。其中,“男童骑共享单车致死向OFO索赔700万元”“滴滴加价”“共享单车‘充值很顺利退款约定不明’”“北京共享单车遭索赔第一案”“悟空共享单车倒闭”等事件引起舆论的较高关注。
具体来看,安全保障类负面舆情主要涉及分享产品或服务安全没有保证或存在安全隐患等。其中,个别事件经媒体报道传播后引发舆论关注,如“男童骑共享单车致死索赔700万元”等。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还有部分企业或个人打着假分享的名义虚假经营,甚至变相非法融资,不仅违背了‘分享’的本意,造成社会资源浪费,而且容易滋生金融诈骗乱象,引发群体性投诉事件。”陈音江分析说。
服务质量类负面舆情主要集中在网民对分享产品或服务提供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业务能力的抱怨方面。“此类舆情虽然数量较多,但由于内容相对零散,且多发生在自媒体领域,介入报道的媒体较少,单个负面舆情事件热度较低,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小。”陈音江说。
价格垄断类负面舆情事件主要涉及分享产品或服务的费用高、临时加价、天价计费等方面,如“致滴滴,一个让我的出行变得不美好的互联网平台”“知名作家炮轰滴滴动态加价”等。
此外,个人隐私类负面舆情主要涉及用户个人隐私遭窃取、产品或服务提供人员威胁用户和骚扰用户等。个别事件经媒体报道传播后引发舆论关注,如“乘客取消滴滴订单被骚扰 一晚收到近百条验证码”等。
如何“包容审慎”考验政府智慧
“当前,我国分享经济发展迅猛,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但从上述四大方面负面舆情来看,共享经济领域还有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陈音江说,因此,对分享经济进行有效的监管显得非常重要。
陈音江指出,对于新生行业,政策导向极大地决定了其发展走势。目前,“不放任、不打死”,仍然是监管部门对汹汹而来的分享经济的主要态度。但是,社会治理要解决由互联网生发出来的各种新经济、新业态难题,不仅要有态度,更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方法。
最近有关部门出台的分享经济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审慎出台新的准入和监管政策,对于分享经济的发展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
对此,陈音江表示,对于分享经济这样的新生事物,在监管方面毫无经验可循,如何做到既管得住又放到位的“包容审慎”原则,确实考验着监管部门与全社会的智慧。
“包容不是纵容,审慎不等于放弃监管。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一方面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安全意识,对于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文化安全等密切相关的业态和模式,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权利、责任及义务,明确追责标准和履责范围,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陈音江说。
数说
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345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3%;融资规模约1710亿元,同比增长130%;参与分享经济活动的人数超过6亿人,比上年增加1亿人左右,参与提供服务者人数约为6000万人,比上年增加了1000万人。
[时间:2017-08-17 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