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力量立行立改,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交办案件整改到位。
针对湾岭镇白鹭湖小区附近300米左右一纸板厂存在排放废气问题,12日上午,琼中环保部门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对琼中华盛新人造板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露天原料堆放场搭建遮雨棚并建围栏,防止堆积物渗滤液外流污染环境,待整改完善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对该公司未落实环境保护配套设施擅自进行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目前,琼中华盛新人造板有限公司已经全面停止生产和使用。
[时间:2017-08-14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