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督查:3122家企业缺VOCs治理设施及运行不规范

VOCs

  截至8月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开展4个月,28个督查组共检查39759家企业(单位),发现2239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56.3%。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涉气“散乱污”问题企业7109家,超标排放的62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349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971个,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的4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3122个。从4个月的强化督查情况看:

  一、涉气“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问题突出。督查组共发现7109家涉气“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问题,占4个月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31.8%,未列入当地“散乱污”企业清单内的有3841家。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德州市和淄博市最多,分别有830、784和553家。

  二、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问题较普遍。督查组检查共发现4320家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的问题,占4个月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19.3%。其中山东省淄博市、河北省邯郸市和济南市最多,分别有432、313和233家。

  三、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仍较严重。督查组检查共发现3122家企业存在VOCs治理问题,占4个月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13.9%,缺乏治理设施、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的情况仍较为普遍。其中北京市、河南省新乡市和山东省菏泽市最多,分别有282、251和172家。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督查组要继续保持前4个月督查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对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督察”与“督查”有区别:

  “环保督察”分为两类,一是中央环保督察,二是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层级:前者为中央、后者为环保部;监督对象:前者为各地各个层级政府、后者为京津冀大气污染通道 2+26 企业;进展:前者 2017年第一轮第四批将启动(一批 2 个月)、后者持续 1 年到 2018 年 3-4 月结束;侧重点: 前者环保要素全覆盖且每省不同、后者侧重大气污染治理。

  环保督查“五”步走:

  “五步法”由 2017 年 5 月底新上任的环保部长李干杰提出,即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为一体的一套环保督查“组合拳”。“散乱污”小企业问题首当其冲,工业企业问题其次。VOC 排放问题更加突出。

  “两断三清”将获贯彻执行:

  近日第三批 7 个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向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反馈督察意见;根据督察要求,各省市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整改方案上报国务院,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第四批环保督查已于近期开始,涉及四川、吉林、浙江、山东、海南、西藏、青海、新疆省区。环保部针对“散乱污”企业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我们认为目前环保督察的高压态势之下,如果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供水供电等,将会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市场共性问题交流:

  环保督察对哪些行业会产生很大影响?中央环保督察仍以过剩产能督察为主,钢铁、焦化、水泥等应为督察重点行业,基础化工、有色、电力也会在不同省份有不同督察力度。需要提醒投资者的一点是,“散乱污”企业是环保督察重要对象,整治要求是 9 月 30 日之前要实施“两断三清”,“散乱污”包括机械加工、石材、电镀、砖瓦、化工、碳素等。可见未来督察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少,这将可能是周期品种涨价逻辑的进一步加强,周期行业弹性定性排序依次为钢铁、焦化、水泥、基础化工等。

  投资建议:

  环保督察高压态势将促进天然气清洁能源发展,VOC 治理和无组织排放监管将成重中之重,禁煤区的煤炭生物质替代有望成为进一步趋势,可能倒逼排污企业上马脱硫脱硝除尘末端治理 “改造” 设施,“11 月份会议召开+采暖季+大气十条考核”是催化剂。煤改气关注百川能源、迪森股份、金鸿能源;VOC 治理和无组织排放监管关注雪迪龙、先河环保;生物质综合利用关注长青集团;末端治理关注清新环境、龙净环保。监测设备及服务是助力督察重要手段,关注聚光科技、盈峰环境。

[时间:2017-08-11  来源:环保部 光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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