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等11部门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千人拥有出版物发行网点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0.15个的目标,全区实体书店达到3900家。
《实施意见》将加强城乡实体书店网点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明确提出到2020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建设1—2个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以经营图书为主的大型文化综合体。鄂尔多斯市、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等书城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其余盟市实体书店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旗县根据人口规模,30万人口以上区域的实体书店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20万—30万人口区域的实体书店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10万—20万人口区域的实体书店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2万—10万人口区域的实体书店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2万以下人口区域的实体书店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实施意见》鼓励在乡镇综合文化站、邮政点、供销网点、便民超市、电商服务站点、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网点及草原书屋设立出版物代销、发行网点,条件成熟的草原书屋可以兼办实体书店。
在政策措施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对自动售书机、流动售书车给予资金支持;对实体书店开展的送书下乡、出版物捐助、公益性营销活动给予资金补助;对新华书店等骨干发行企业,在土地划拨和周边环境改善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和帮助;对文化综合体和大型书城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并提供土地、物业、装修、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进驻高校建设校园书屋,其经营场所和水电可由高校免费提供;对长期立足农牧区、服务农牧区的优秀实体书店给予奖励。
《实施意见》的出台,引起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高度关注。集团总经理秦建平表示,《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推动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等发行单位运用国家制定的图书信息标准,建立仓储式数据库和用户数据库。推进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等大型发行企业的物流配送基地建设等内容,集团将及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尽快落实《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
[时间:2017-08-03 作者:章红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