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通报了2017年上半年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卷烟托盘联运及卷烟运输管理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通报指出,上半年,行业商业企业累计向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5979.2万只(不含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返还量,下同),同比增加222.6万只,总体返还比例为91.87%,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工业企业累计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卷烟802.72万箱,同比增加34.13万箱,完成全年循环利用任务总量的57.34%,同比上升0.41个百分点。其中,浙江、安徽、重庆、天津、湖南、福建、北京、云南、江苏、陕西、青海、四川、辽宁、贵州、内蒙古、甘肃等省级商业企业总体返还比例较高,返还率均超过95%;陕西、贵州、安徽、云南、上海等省级工业企业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任务完成进度较快,累计完成全年任务核定量的60%以上。行业累计使用塑料包装箱包装生产卷烟57.76万箱,累计返还片烟箱14.31万只,折合卷烟包装箱71.55万只。
根据通报,上半年,行业工商企业卷烟托盘联运总量为581.13万箱,同比增长3.4%,累计完成全年核定任务量的58.1%。其中,福建、内蒙古、陕西、广西、安徽、湖南、甘肃、四川、广东、北京、江苏、江西、湖北、海南、辽宁、山西等省级商业企业任务完成进度超过60%;福建、广西、湖南、陕西、安徽、广东、江苏、湖北、山东、河南、浙江、上海等省级工业企业和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任务完成进度超过50%。
通报显示,上半年,行业工业企业卷烟总运量为2675.8万箱,同比下降8.5%;卷烟运输总周转量为232752.8万吨公里,同比下降6.7%;卷烟运输总费用为164402.6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重庆、四川等省级工业企业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单箱平均运输费用同比降幅较大,降幅均超过10%;重庆、四川、贵州等省级工业企业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卷烟运输平均吨公里运费和周转量同口径“双降”。
通报要求,要继续保持良好工作势头,进一步密切工商协同,狠抓工作落实,抓紧追赶进度,确保完成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和卷烟托盘联运全年目标任务。要将细支卷烟和异型卷烟包装箱纳入循环利用范围,继续探索和扩大塑料包装箱技术应用和片烟箱回收利用,整体提升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成效。要认真研究卷烟运输运行数据,深入分析差距原因,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卷烟运输费用管控水平。
[时间:2017-08-01 来源:东方烟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