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限塑令”破局之道

限塑令

  至2017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并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下简称“限塑令”)整整施行九年。

  但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尽管初期“限塑令”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果,比如,超市不再为顾客提供免费的塑料购物袋,一些大型商超也在结账柜台处挂有可供消费者购买的布制购物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限塑令”的效果逐渐被弱化,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的商户在面对为顾客提供高成本的环保购物袋和普通塑料袋的抉择时,往往选择了后者。
 
  而消费者在购物时也往往将环保抛之脑后,另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外卖市场和快递市场开始火爆,庞大订单的背后是不容忽视的包装问题所带来的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对此,多位受访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限塑令”最终的落实还需相关监管部门对塑料袋的生产、消费、售卖等各个环节做好严格管控,同时更应加强引导,提高公民自律,使“限塑令”循序渐进地落入实处。
 
  效果与隐忧并存
 
  “限塑令”中最关键的两点要求是:“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和“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九年间,伴随着“限塑令”的施行,种种争议也不断出现。目前市面上无论是大超市还是菜市场,各种尺码的塑料袋仍大量存在,甚至在部分市场中不符合“限塑令”厚度标准的超薄塑料袋仍大行其道,这也是人们质疑“限塑令”效力的原因。
 
  笔触媒环境科学工作室研究策划总监姚佳在接受采访时评价道,“限塑令”在超市和大商场中执行效果较好,所提供的塑料袋基本都是收费并达标的。相较而言,集贸市场和个体小摊档执行的则较差,仍存在使用不达标超薄塑料袋现象。
 
  “就北京而言,大的集贸市场落实很好,主要是由于这些集贸市场的经营者会要求商户使用达标的塑料袋,但同样是北京,郊区市场中达标塑料袋使用程度就略差。”姚佳说。
 
  众所周知,以塑料袋为代表的白色污染对于生态环境和景观造成的破坏是巨大的,而之所以塑料袋仍能得到消费者的青睐,原因之一便是能为消费者带来方便。
 
  郑州环境维护协会负责人杨晓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塑料袋的使用,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生活中很难做到完全杜绝塑料袋,而使用的泛滥,使得监管更加捉襟见肘。
 
  对不达标塑料袋根治难的原因,杨晓静向记者举例道,有些市场中商户使用不合格的超薄塑料袋,势必不会像正规塑料袋一样,按照“限塑令”要求在袋上印出生产厂家、地址等一系列必备的标识,这也给执法人员或志愿者深入挖掘不合格塑料袋的生产源头,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带来了难度。
 
  另外在使用层面,消费者的依赖心理、商家的有利可图、监管不够有力等,都给不合格塑料袋留下了生存空间。
 
  “监管是失灵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评价。他指出,“限塑令”从2008年推出,这九年时间政策既没有执行的期中评估,也没有后期评估。
 
  难以一蹴而就
 
  2016年2月中旬,有媒体从国家发改委环境司处获悉,自2008年6月1日“限塑令”正式实施,超市、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普遍减少了三分之二以上,累计减少塑料购物袋140万吨左右。
 
  从数据中可以看到,“限塑令”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取得的成绩与监管部门和执法者是分不开的,而在落实过程中,执法者也面临着挑战。
 
  “‘限塑令’执行过程中,监管部门也会遇到难点,各地的监管部门也都在努力。”姚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像郑州、广州等地也都在这几年间发布过一些配合“限塑令”执行的内容,但较容易反复。还有吉林作为“禁塑省”,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禁止生产、销售、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
 
  但在此前一些报道中,部分地区的商户在工商检查时拿出达标的可降解塑料袋,工商执法部门走后继续使用不达标的塑料袋等现象也存在,确实为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谈及“限塑令”近些年的落实和普及程度,姚佳指出,“限塑令”刚出来时,一些市场中仍存在违规现象,当时外界想找相关的部门举报,连举报电话都很难查到,现在情况则好了很多。另外,一些大型的集贸市场也在固定位置展示举报电话,当消费者发现集贸市场中商户出售或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袋时可以直接与市场管理者取得联系。
 
  “最终还是希望能够‘禁塑’。”姚佳说道,但她也坦言,因可降解塑料袋造价较贵等因素影响,一步到位地“禁塑”太难。她认为,至少应该先让所有市场中使用的塑料袋能够达到“限塑令”的标准,使市场中不达标超薄的塑料袋不复存在。因为不达标的塑料袋不仅造成白色污染,这些超薄的塑料袋往往还会添加增塑剂等有害物质,消费者的肢体和购买的食品往往会与其接触,对人身体健康也构成潜在危害。
 
  杨晓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限塑令”的监管链条应该更长一些,限用只是一方面,更要限产,从源头上查处不合格塑料袋的生产,两方面同时发力才能使“限塑令”落到实处。
 
  “调整产业政策、加大执法力度,为生产可降解塑料袋的企业提供更高额度的贷款,结合企业税收优惠,等等。”刘俊海向记者指出,“限塑令”落到实地,与这些配套政策的完善是分不开的。
 
  落实需要多元化举措
 
  无论是“限塑”还是“禁塑”,目的都是通过使一次性塑料制品逐渐退出市场的形式促进环境保护。但与不可降解塑料袋相比,可降解塑料袋往往价格上没有优势,因此在可降解塑料制品与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价格上的差距缩小之前,消费者仍会不自觉地选择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
 
  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反思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国家首先应修改和完善“限塑令”的产业政策,通过调整财政、税收、货币、信贷等手段使限塑受益。其次,提供多元化的环保型购物袋,如布袋、纸袋等。再次,将“限塑令”与新农村建设相互结合也是将来可供探讨的方向,比如,把山区人们编织的竹袋子等制品引入城市中,达到多赢,从而打造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开创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替代商品,解决目前没有可供选择的替代产品的窘境。
 
  此外,还要加大对生产违规塑料袋企业的查处力度,凡是违规生产塑料袋的企业,从源头上捣毁,没有生产经营许可擅自生产的,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进行处罚,等等。
 
  从集贸市场来看,似乎商贩更愿意为消费者提供不合格的塑料袋,无论是出于降低成本还是为方便揽客等因素,但姚佳在之前的调研中发现,并非如此。
 
  “在使用达标塑料袋的市场中,商贩其实也很支持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袋收费的方式。”姚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部分调研中被问到的商贩觉得,只要整个市场里其他的摊位统一使用正规塑料袋并且都实行收费,是可以接受使用可降解塑料袋的。
 
  此外,姚佳还指出,也可以试着去推广自动的塑料袋售卖机,购物者可通过刷卡或投币等方式通过售卖机获取达标的购物袋。这样既能保证塑料袋是合格达标的,又可以避免商贩遇到消费者向其索要免费塑料袋的尴尬。
 
  “其实推进‘限塑令’落实的方式和方法很多,所以‘限塑令’的推进和落实还应更接地气一些。”杨晓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时间:2017-07-05  作者:肖岳  来源:《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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