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6月1日,“限塑令”的执行已迈入第十个年头。9年来,“限塑令”的目的在于通过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减少和限制塑料袋的使用,以此遏制“白色污染”。然而事实是“限塑令”早已名存实亡,沦为“卖塑令”,违背了“限塑令”的初衷。
市民眼中的“限塑令”
限制使用塑料袋很难吗?
“难,真的很难……”在兰州市民王晓看来,离开塑料袋生活真的无法想象。买菜需要塑料袋,买早点需要塑料袋,超市购物也需要塑料袋。塑料袋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
“出去买一趟菜,能拎回来十几个塑料袋。”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润安小区的李阿姨告诉记者,超市装蔬菜会使用塑料袋,菜市场商贩也会免费提供塑料袋,以前那种提着篮子去买菜的时代已不复存在。
记者走访兰州市区多家蔬菜市场看到,无论是根茎类蔬菜,还是葱蒜类,商家一律都是按类分装,甚至会多层叠套,对塑料袋的使用无所节制。
“粗略估算,一年下来塑料袋的开销就得七八百元。”七里河区任家庄菜市场商贩郑兴业表示,有些顾客拎着环保袋,仍要求用塑料袋分装。塑料袋已经成为市民生活的一种习惯,要想改变这一习惯,仅仅依靠行政指令远远不够。
除蔬菜市场外,迅猛增长的外卖市场也是塑料袋滥用的重灾区。
“每份外卖,都会多套几个塑料袋,既方便配送,又符合客户需求。”安宁区金牛街一快餐店老板杨旭告诉记者,同样作为外卖包装的必备品,塑料袋因价格低廉更受商家欢迎,使用量也明显多于餐盒。
2008年6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所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旨在减少白色污染,提倡使用购物布袋,节能环保。
事实上,“限塑令”早已是名存实亡,塑料袋正肆意充斥在老百姓的生活中。
“限塑令”的崩塌现实
在市民欲迎还休的态度与商家追求利润的双重挤压下,已实行九年的“限塑令”难逃崩塌现实,处境尴尬。
兰州市民王晓认为,塑料袋已成为市民生活中的刚性需求,在没有合适的替代品出现之前,人们对塑料袋的依赖很难改变。
需求端难有作为,供给端又是怎样光景?
记者走访兰州市小西湖义乌商贸城发现,不少销售塑料袋的商铺都有正规的经营许可证,这里各种颜色、大小、厚薄的塑料袋一应俱全,价格不等,其中有国家提倡使用的可降解塑料袋,更多的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超薄袋。
商贩李国富告诉记者,“限塑令”之初,他们就停止出售超薄塑料袋,但市场需求真的很大,经常有人找来购买,慢慢地有些商家开始偷偷出售这种超薄塑料袋,生意非常好,久而久之大家又开始做起来。与此相反,可降解塑料袋因价格过高而鲜有人问津。
作为执行“限塑令”最为严格的超市,也在“劣币驱逐良币”中被动成为促使“限塑令”崩塌的推手之一。
“有偿使用塑料袋,目的在于培养人们合理使用塑料袋的意识。”兰州安宁区某连锁超市负责人孙磊告诉记者,超市备了环保袋,但价格高于塑料袋,当有偿使用的塑料袋变成一种价格低廉的商品,“限塑令”的初衷也就此瓦解。
多方聚力重振“限塑令”
“限塑令”几乎沦为“卖塑令”,如何让一纸空文的“限塑令”重具活力,对政府、对市民、对市场而言都是不小的考验。
“作为商品的塑料袋,价格是限制使用的关键。”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克林表示,可以将塑料袋的回收消解成本前置在销售阶段,通过塑料袋的价格体现本身的回收消解难度,以此迫使市场接纳可降解塑料袋。
在强化价格杠杆作用,提升“限塑令”落实效力的同时,强化市民环保意识,自觉抵制无偿塑料袋的使用也刻不容缓。
“没有需求就没有供给,没有市场,难以消解的塑料袋就无处可去。”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媛表示,“限塑令”作为国家行政指令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市民虽不在指令约束中,但有配合履行指令的义务。
马克林认为,进一步完善“限塑令”制度,应让三大主体更为主动的履行限塑义务,从源头上、流通上、使用上,全面解决制度不严、落实不力、监管不细等问题,如此才是“限塑令”长远执行之路。
[时间:2017-06-20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