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发话了!6月起将开展安全生产严查行动,实现省级督查全覆盖!无疑,对于拥有大量使用易燃原纸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印刷行业来说,这波安监风暴的影响必是巨大的,而且企业负责人因违反规定被罚款或刑拘的新闻也是屡见不鲜。有业内人士感慨:环保风暴未熄、安监风暴又起,这一轮接一轮的巡查,要逼行业大洗牌啊。看来以后环保、安全生产没有做到位的企业,真是必死无疑了!
安监风暴席卷纸箱行业,8个巡查组今年将实现省级全覆盖
人民网北京6月9日电: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6月上旬,国务院安委会启动第四批安全生产巡查,8个巡查组陆续进驻内蒙古、上海、湖北、海南、西藏、甘肃、青海等7个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次巡查结束后,将首次完成全国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巡查 “全覆盖”。
巡查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情况、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推进依法治安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和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情况等。巡查中,将加大企业现场检查和媒体曝光力度。对现场抽查企业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巡查组直接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地方认真查处落实。对企业存在重大隐患但地方多次检查未发现或发现不处罚的,倒查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同时在媒体进行曝光。
去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已组织对23个省(区、市)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延伸检查了153个市(州)、282个县(区)政府和797个企业(场所),深入查找、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发掘总结了一批经验做法。23个省级政府一致反映,巡查增强了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
安监检查很严厉,已有多家印刷包装企业被罚
2017年4月18日,深圳市福城街道安监办开展工业园区安全检查行动,巡复查企业45家,发现隐患70处,下发文书36份,查封企业1家。其中观澜德盛纸品加工厂等四家企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已被当场限令整改。
据深圳特区报3月15日报道,记者从深圳市安监局获悉,近期,该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不依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上报隐患相关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首批4家违法企业已“吃”到“罚单”。据了解,首批被查处的企业有深圳市瀚鼎电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大盛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等。这4家违法企业被处以了警告以及罚款1万至2.8万元不等的处罚。
西海都市报3月报道,青海南川东路辖区一家印刷厂车间内生煤炉,其周围无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安监人员现场检查时没有看到任何安全警示标志,车间里无任何灭火设备,于是安监站对该厂下了整改通知。
据深圳安全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曝光台第三期通报,深圳X洋纸品印刷厂主要负责人因过失没有向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项规定,该企业被处以约3万元的罚款。
2016年12月29日下午,深圳松岗东方派出所消防民警在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辖区某印刷公司三楼仓库内非法储存了3347公斤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其中多为油墨、固化剂等,主要成分为甲醇。警方随即将朱某和刘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调查,宝安警方对朱某和刘某均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安监检查不容忽视,存在以下问题的企业请赶紧自查
据深圳市安委会通报,以下六大情况是工厂较容易被忽视的环节,已有多家企业不幸中招。存在类似问题的企业,赶紧自查吧!
1、储存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
2017年2月27日,深圳市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X昌胶粘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17年3月27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
2、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危化品中转仓库;
2016年11月22日,深圳光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X大家具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中转仓库、喷漆车间未设置防雷、防爆、防静电、防气体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光明新区安监局于2017年2月24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6万元罚款。
3、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17年2月23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和X顺五金制品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17年3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2万元罚款。
4、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
2017年2月1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坪山局执法人员在对顺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设备(叉车)过期未报检,并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规定。2017年3月22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坪山局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并处以3万元罚款。
5、未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案;
2017年2月14日,南山安监局在对中X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及书面告知检查结果,其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南山区安监局于2017年2月27日,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及5万元罚款。
6、违反职业病防治规定案。
2016年11月22日,深圳光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X康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未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其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光明新区安监局于2017年2月24日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
[时间:2017-06-16 来源:华印纸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