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严查渗坑排污造成的环境违法行为

河北

  近日媒体报道了廊坊市大城县工业污水渗坑问题,4月21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8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全面排查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渗坑水质及纳污情况,严肃查处渗坑排污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科学修复监测超标的渗坑。

  一是进一步摸清全省现存渗坑底数。对2013年已经排查整治过的渗坑开展“回头看”,对治理未到位、存在反弹现象的,纳入整治范围;集中力量加强对涉水企业、特别是涉重金属和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企业排水去向和达标情况的检查。

  二是对排查出的渗坑立即组织监测。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局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渗坑,要立即组织进行水质监测,对水质超标的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对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地下水。对监测数据异常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修复整改方案。

  三是严查涉水违法行为。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局要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措施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排污、恶意倾倒工业废水和危险废物的违法问题。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渗坑名单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数据结果、修复方案、修复结果等情况。

[时间:2017-04-2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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