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指出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目前已形成两级五类的环保标准体系,分别为国家级和地方级标准,类别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类标准、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和环境基础类标准。截至“十二五”末期,累计发布国家环保标准1941项(其中“十二五”期间发布493项),废止标准244项,现行标准1697项。在现行环保标准中,环境质量标准16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61项,环境监测类标准1001项,管理规范类标准481项,环境基础类标准38项。加强对地方环保标准的指导和管理,发布《关于加强地方环保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4〕49号)和《关于抓紧复审和清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2015〕39号)等文件,理顺了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之间的关系,地方环保标准得到快速发展。截至“十二五”末期,通过备案的地方环保标准达到148项,比“十一五”末期增加85项。
而“十三五”发展规划则围绕“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服务中心,支撑管理;注重科学,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各类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其中与造纸业、印刷包装行业相关的重点有:
1、完善造纸等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技术内容。
2、修订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完善工业源水污染物控制指标和要求;制修印刷包装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控制要求。
4、贯彻《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中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的要求,落实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制订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系列标准,开展造纸、火电、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订工作。
5、配套排污许可等新型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制修订国家与地方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完善排放标准技术内容,加强地方与国家标准的协调配套。
6、开展造纸等重点行业及通用工序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编制,明确基于排放标准的各污染物达标可行技术及管理要求。
7、制订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开展造纸等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制订。
8、围绕《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中涉及的重点领域和行业,继续大力推动工程技术规范制修订。《大气十条》方面,重点推进包装印刷等行业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修订。《水十条》方面,重点推进造纸等行业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修订。《土十条》方面,重点筛选与推进典型污染场地成熟修复工艺的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
[时间:2017-04-19 来源:中国纸业网]